[Data]: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21129/154373/[Warrant]:范姓男子(27歲)今年5月間,因不滿吳姓女友想與他分手,竟到女友的臉書上留言說:「聽說妳被包養喔,難怪那麼急著跟我分手,給不給幹啊,一次3500」等語,吳女看到後,立即報警。[Backing]:台北地院法官發現,范男的帳號除在吳女臉書上有那些留言之外,還曾與吳女討論雙方交往時購買相機的分期付款細節,認定就是他在吳女臉書留言,依誹謗罪判他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仍可上訴。[Claim]:網路上應當注意自己的發言
[Data]: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21129/154373/
回覆刪除[Warrant]:范姓男子(27歲)今年5月間,因不滿吳姓女友想與他分手,竟到女友的臉書上留言說:「聽說妳被包養喔,難怪那麼急著跟我分手,給不給幹啊,一次3500」等語,吳女看到後,立即報警。
[Backing]:台北地院法官發現,范男的帳號除在吳女臉書上有那些留言之外,還曾與吳女討論雙方交往時購買相機的分期付款細節,認定就是他在吳女臉書留言,依誹謗罪判他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仍可上訴。
[Claim]:網路上應當注意自己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