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大學教授高玉泉今天就「網路檢舉」議題,舉出許多國外做法及實例,做為台灣網路管制政策借鏡方向。
「2012網路內容論壇」今天邀請國內外學者進行專題演講,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兼法政學院院長高玉泉以「網路檢舉熱線之跨國合作」為題,介紹歐盟、美國等各國處理網路違法及有害內容的實際做法和過去案例。
高玉泉表示,10餘年來,網路內容的規範體系儼然成形,而全球網路內容安全體系最早源於歐洲,在1996年歐盟發布視聽與資訊服務中有關青少年與人性尊嚴保護綠皮書,確認網路內容規範的3大原則,包括表意自由、比例原則、隱私權保護等。
高玉泉指出,歐盟在執行面上則要求從法律、學界及家長3方建立多層次管制架構,除去網路上違法及有害資訊。
他報告指出,由於各國法令不同,所以網路管制項目獲共識並不多,但主要為兒童色情、猥褻及嫉妒暴力資訊、誘拐兒童及仇恨言論等4大項。
高玉泉說,目前國際社會對於網路安全,大致採行熱線檢舉、網站分級、過濾與封鎖軟體等方法。
另外,他也提到,台灣展翅協會的「Web547」網站檢舉熱線設立於1999年,是華文世界第1個網路檢舉熱線,受理類別主要分為兒童色情類、成人色情類、其他違法內容等3大類共16項,而其他違法內容包含販賣毒品、違法垃圾郵件等。
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
PO網罵人牠 判拘役15日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牠」通常是用在動物的代名詞,但若是拿這個字來指人,小心觸犯公然侮辱罪嫌!
新北市藍姓男子網路PO文給陳男指,「今天特地打了一通電話給『牠』的委任律師」,對方憤而提告,藍指是他打字時,電腦自動選字錯誤,並無侮辱之意;板橋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注音輸入「ㄊㄚ」後,「牠」字非第一選項,該文也非與貓狗有關的文字,認定藍男故意侮辱陳男,判拘役15日,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藍男以經營虛擬主機租用為業,陳男是他的客戶之一,97年間,雙方因網站資料庫毀損問題,產生糾紛。99年間,藍男PO文指陳男是「牠」,引發官司。
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牠」指的是動物的第三人稱代名詞。如:「那牛好可憐,你不要再打牠了!」
新北市藍姓男子網路PO文給陳男指,「今天特地打了一通電話給『牠』的委任律師」,對方憤而提告,藍指是他打字時,電腦自動選字錯誤,並無侮辱之意;板橋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注音輸入「ㄊㄚ」後,「牠」字非第一選項,該文也非與貓狗有關的文字,認定藍男故意侮辱陳男,判拘役15日,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藍男以經營虛擬主機租用為業,陳男是他的客戶之一,97年間,雙方因網站資料庫毀損問題,產生糾紛。99年間,藍男PO文指陳男是「牠」,引發官司。
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牠」指的是動物的第三人稱代名詞。如:「那牛好可憐,你不要再打牠了!」
回文罵「沒醫德」挨告 33網友判免賠
知名部落客「維尼媽」張曉蟬2年前因次子手指受傷,赴新店慈濟醫院台北分院就醫,因次子禁食時間不夠,張女不耐久候8小時而轉院,她事後在部落格批評廖姓醫師「沒有包紅包,沒有靠關係,所以等不到手術房」等語,影射醫師收紅包。
網友將其文章轉載至《mobile01》及《痞客幫》、《BabyHome》等網站後,鄭姓等33網友以「爛醫生」、「沒醫德」、「要紅包早說」與「良心何在」等語回應,廖醫遂提告向33網友各求償10萬元。台北地院認為,鄭姓等33網友是信賴張女po文而發表言論,並無誹謗故意,判網友勝訴免賠。廖醫控告網友誹謗部分,目前檢方偵辦中。
此外廖醫另控張女誹謗,刑事已無罪定讞,但民事部分去年板院判張女賠50萬元並須在部落格道歉。
網友將其文章轉載至《mobile01》及《痞客幫》、《BabyHome》等網站後,鄭姓等33網友以「爛醫生」、「沒醫德」、「要紅包早說」與「良心何在」等語回應,廖醫遂提告向33網友各求償10萬元。台北地院認為,鄭姓等33網友是信賴張女po文而發表言論,並無誹謗故意,判網友勝訴免賠。廖醫控告網友誹謗部分,目前檢方偵辦中。
此外廖醫另控張女誹謗,刑事已無罪定讞,但民事部分去年板院判張女賠50萬元並須在部落格道歉。
公关女po文号召黑衣人参加告别式 警方拦截百人
高雄市一名外号“淇姐”的女子,昨天号召上百名黑衣人到市立殡仪馆参加庄姓往生者的告别式
东南网11月2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高雄市一家知名酒店的苏姓女公关经理,希望过世的表哥“风光的走”,十天前在网络上贴文,号召各路“兄弟”们穿黑衣、黑裤参加昨天的告别式;警方闻讯设下30个拦截点,带回146名“黑衣人”。
不少黑衣人呛“又没违法”,在三民公园聚集的蔡姓、林姓少年不愿受检,跳上机车离去时冲撞执勤员警,造成两名员警腿部擦伤,依妨害公务罪嫌移送法办。警方并将号召“黑衣人”聚集的部分主谋,依“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究办。
另外58名“飙车少年”依少年虞犯移送,其余请回,将视个别情节轻重,决定依“社会秩序维护法”、“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或刑法公共危险罪嫌处理。
About Facebook/讚
關於讚,像是仙女的魔棒,被點過之後,就很難脫身。
一開始玩臉書,你每每po了文,貼了圖,都催眠似地告訴自己,這是分享,有沒有回應都不要緊。但如果真是這樣,寫在日記裡就行了,何必放在臉書上呢?你無法否認,臉書的本質就像是個人舞台,而每一次進場都有如小小的個人秀,「讚」的設計則類似什麼達人秀的計分板一樣,數字愈堆愈高愈讓人有成就感;如果按讚的人零零落落,就難免若有所失。
相對的,你也像別人的臉書評審一樣,給讚或不給讚,總在一個瞬間的判斷。
這是一個禮尚往來的儀式。別人給你一個讚,代表一個關注的眼神;你給別人一個讚,表示一個拍肩的肯定。輕輕一個讚,裡面有「我看見你了」的千言萬語。
你的心情曾經如此為了每一次讚的高低而上下,但後來你發現,關於讚,恐怕和讚不讚根本無關。
那是某一回,你在一位文字創作者的臉書上讀到他嘔心瀝血的作品,但底下的讚寥寥無幾,卻在隨後不小心進入某個二線女星的頁面時驚詫地發現,隨便一則「出門洗頭囉,掰~」之類的無聊po文,竟然也有一萬多個讚來熱烈響應。
當下你目瞪口呆,這是什麼狀況?太荒謬了啊……
從此你就解除了讚的魔咒,不再追求那個虛幻的數字。你從讚的制約裡脫身得救,讚多讚少,一切隨緣。
一開始玩臉書,你每每po了文,貼了圖,都催眠似地告訴自己,這是分享,有沒有回應都不要緊。但如果真是這樣,寫在日記裡就行了,何必放在臉書上呢?你無法否認,臉書的本質就像是個人舞台,而每一次進場都有如小小的個人秀,「讚」的設計則類似什麼達人秀的計分板一樣,數字愈堆愈高愈讓人有成就感;如果按讚的人零零落落,就難免若有所失。
相對的,你也像別人的臉書評審一樣,給讚或不給讚,總在一個瞬間的判斷。
這是一個禮尚往來的儀式。別人給你一個讚,代表一個關注的眼神;你給別人一個讚,表示一個拍肩的肯定。輕輕一個讚,裡面有「我看見你了」的千言萬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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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某一回,你在一位文字創作者的臉書上讀到他嘔心瀝血的作品,但底下的讚寥寥無幾,卻在隨後不小心進入某個二線女星的頁面時驚詫地發現,隨便一則「出門洗頭囉,掰~」之類的無聊po文,竟然也有一萬多個讚來熱烈響應。
當下你目瞪口呆,這是什麼狀況?太荒謬了啊……
從此你就解除了讚的魔咒,不再追求那個虛幻的數字。你從讚的制約裡脫身得救,讚多讚少,一切隨緣。
蔡正元臉書PO文挨轟?直言「胡志強弄錯了」
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繼日前自稱「9A立委」後,陸續又提出多項建言,包括盼總統馬英九能以身作則、自刪國務機要費,接著要求各縣市首長跟進刪減特別費,蔡正元今天上午又在臉書PO文指:「胡志強巿長弄錯了!」卻遭網友質疑「幹嘛上臉書笑他」。
蔡正元今天中午11時許,在臉書上PO文寫道:「胡志強巿長弄錯了!胡志強不願自刪特別費,只願把4分之1捐公益,這就弄錯了!」他指出,自刪特別費是推動撙節風氣,但捐作公益仍然會增加赤字,直言「這不是很搞笑」。
網友也就此展開熱議,有網友直言「你告訴他就好,幹嘛上臉書笑他」,也有網友提出建議指出,「建議委員這個議題就此打住,浪費時間」,還有網友寫道,由於邊際效用遞減,「特別費議題的重要性與效果,已經急速衰落」,建議蔡正元關注其他議題,但也有網友持不同意見,「拿特別費捐作公益是慷人之慨,卻博自己的美名」,網友們眾說紛紜。
據了解,台中市長胡志強昨日表態,確定跟進刪減市長特別費,他表示,預算已送市議會審議,他還指出,若議會不刪,他將自行捐出至少25%給公益團體。對於蔡正元的指控,胡志強尚未做出回應。
蔡正元今天中午11時許,在臉書上PO文寫道:「胡志強巿長弄錯了!胡志強不願自刪特別費,只願把4分之1捐公益,這就弄錯了!」他指出,自刪特別費是推動撙節風氣,但捐作公益仍然會增加赤字,直言「這不是很搞笑」。
網友也就此展開熱議,有網友直言「你告訴他就好,幹嘛上臉書笑他」,也有網友提出建議指出,「建議委員這個議題就此打住,浪費時間」,還有網友寫道,由於邊際效用遞減,「特別費議題的重要性與效果,已經急速衰落」,建議蔡正元關注其他議題,但也有網友持不同意見,「拿特別費捐作公益是慷人之慨,卻博自己的美名」,網友們眾說紛紜。
據了解,台中市長胡志強昨日表態,確定跟進刪減市長特別費,他表示,預算已送市議會審議,他還指出,若議會不刪,他將自行捐出至少25%給公益團體。對於蔡正元的指控,胡志強尚未做出回應。
住高雄鬱卒?網友貼文 引發論戰
自由時報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 高雄市剛在國際城市宜居獎拿下一金一銀三銅等五項大獎,卻有網友PO文指住高雄很鬱卒,引來三百多篇回文激戰,不過約有七、八成網友反駁,認為高雄市是適合居住的城市,但在薪資及空氣、水質等方面要再加油。
高市新聞局長賴瑞隆則表示,尊重網友個人看法,市長陳菊的施政目標就是打造宜居的城市環境,將高雄從重工業城市轉型為綠色永續都市,這幾年高雄市的綠化成績全台第一,公共建設也屢獲國際大獎肯定,市府團隊會更加努力。
這名網友指「相較於中北部的熱絡繁榮,總覺得高雄蕭條寂寥,雖然抱著未來這個城市更美好的期盼,但依然鬱卒呀」,文章一出討論熱烈,幾乎成為知名的Mibole01網站最熱門話題。
一名台北的網友回應說,去過高雄約五、六次,不管交通、步調,高雄都是很舒服的,比台北、台中讓人覺得適合生活;另有網友說,我每次去高雄,都想買個透天別墅留下來,便宜的房價、晴朗的天空、舒服的交通;另一名「身為在高雄的台北人」說,我覺得在台北比較鬱卒。
綜觀網友論點,約有七、八成認為住在高雄並不鬱卒,反而是個宜居城市;但網友也提出不少高雄的缺點,包括就業市場沒起色、薪資普遍偏低、工業區的空氣汙染嚴重等。
針對網友點名的經濟問題,賴瑞隆強調高雄市過去傳統產業外移,如今的產業結構正加緊轉型,包括亞洲新灣區計畫、文創產業升級等,未來的經濟前景將有起色。
市府強調,其實喜歡高雄的人不分海內外,來自北京的背包客趙星,前年來了一趟台灣後,在部落格上對高雄有極高的評價,她形容高雄「乾淨、有序、溫暖、熱情,給了我一種美好而舒服的感覺,讓我看到久違的怡然自得和恬適淡然」。
高市新聞局長賴瑞隆則表示,尊重網友個人看法,市長陳菊的施政目標就是打造宜居的城市環境,將高雄從重工業城市轉型為綠色永續都市,這幾年高雄市的綠化成績全台第一,公共建設也屢獲國際大獎肯定,市府團隊會更加努力。
這名網友指「相較於中北部的熱絡繁榮,總覺得高雄蕭條寂寥,雖然抱著未來這個城市更美好的期盼,但依然鬱卒呀」,文章一出討論熱烈,幾乎成為知名的Mibole01網站最熱門話題。
一名台北的網友回應說,去過高雄約五、六次,不管交通、步調,高雄都是很舒服的,比台北、台中讓人覺得適合生活;另有網友說,我每次去高雄,都想買個透天別墅留下來,便宜的房價、晴朗的天空、舒服的交通;另一名「身為在高雄的台北人」說,我覺得在台北比較鬱卒。
綜觀網友論點,約有七、八成認為住在高雄並不鬱卒,反而是個宜居城市;但網友也提出不少高雄的缺點,包括就業市場沒起色、薪資普遍偏低、工業區的空氣汙染嚴重等。
針對網友點名的經濟問題,賴瑞隆強調高雄市過去傳統產業外移,如今的產業結構正加緊轉型,包括亞洲新灣區計畫、文創產業升級等,未來的經濟前景將有起色。
市府強調,其實喜歡高雄的人不分海內外,來自北京的背包客趙星,前年來了一趟台灣後,在部落格上對高雄有極高的評價,她形容高雄「乾淨、有序、溫暖、熱情,給了我一種美好而舒服的感覺,讓我看到久違的怡然自得和恬適淡然」。
嫂為商標PO文罵小姑被判刑
台北市人氣小吃「仁愛豬肝湯」陳姓負責人,與妹妹為爭商標權而起紛爭。陳的宋姓妻子不滿的在部落格發文指小姑和妹婿是「瘋子」、「不是人」、「大便」而挨告。板橋地院今天依公然侮辱罪判宋女拘役110天,得易科罰金
舒淇糗Po文 被譏沒文化
舒淇日前在微博Po「莫言小說裡最深刻的十句話」,被網友抓包她其中名句大多不是出自莫言小說,第一句「不要去欺騙別人,因為你能騙到的人,都是相信你的人」,是蘋果創辦人賈伯斯說的,第十句「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更扯,是大陸作家白落梅的書名。
舒淇掉書袋卻出糗,被網友笑「沒文化」,她是否讀過莫言小說?經紀人Catherine說:「微博是她私人領域,不回應。」她分享莫言的話,還有網路上流行的心靈小語,例如「如果你簡單,這個世界就對你簡單」,陳腔濫調的勵志小語,例如「要成功,需要朋友,要取得巨大的成功,需要敵人」。
舒淇這條微博已被轉發超過6萬次,網友仔細「研讀」發現,就算沒看過莫言的書,這些句子也看過千百遍,且都是在網上被大量轉發,甚至被惡搞過的句子,連搜狐副總裁劉春都忍不住揶揄:「莫言的《小時代》和《一簾幽夢》寫得真好!」
舒淇掉書袋卻出糗,被網友笑「沒文化」,她是否讀過莫言小說?經紀人Catherine說:「微博是她私人領域,不回應。」她分享莫言的話,還有網路上流行的心靈小語,例如「如果你簡單,這個世界就對你簡單」,陳腔濫調的勵志小語,例如「要成功,需要朋友,要取得巨大的成功,需要敵人」。
舒淇這條微博已被轉發超過6萬次,網友仔細「研讀」發現,就算沒看過莫言的書,這些句子也看過千百遍,且都是在網上被大量轉發,甚至被惡搞過的句子,連搜狐副總裁劉春都忍不住揶揄:「莫言的《小時代》和《一簾幽夢》寫得真好!」
都會掃描-同行相忌 網路po文挨告判刑
台中:台中市東區一中藥行,因與相鄰的蔘藥行有競爭關係,劉姓中藥行老闆十九歲女兒竟在網路留言版誣指「有可愛狐狸犬被不肖業者拿木棒打、潑水」、「沒德醫師做出來的藥,不會好到哪裡去」遭提告,除刑事部分被判刑外,還必須給付五萬元損害賠償金。
PO文誣指虐狗 少女爸媽連帶賠
中市劉姓女學生以「請救救這隻可憐的小狐狸犬」為標題,上網誣指蔘藥行謝姓老闆用木棒揮打狐狸犬,又以水管沖水凌虐,謝請求損害賠償60萬元,法官查出劉女當時未成年,思慮欠周,且偵查中已表示對不起,判決劉女及她的父母連帶賠償5萬元。
檢審查出劉姓女學生99年6月在中市住處,上網至華人第一時尚美容網站討論區,以「中市東區市場有隻可愛的狐狸犬被不肖業者拿木棒打+潑水」為標題PO文。
劉女另上網連結至流浪動物之家基金會網站討論區,以「請救救這隻可憐的小狐狸犬」為標題,指親眼目睹東區市場蔘藥行老闆用木棒打了小狗很用力的一下,小狐狸犬哀號倒了下去,又被他拿水管沖水,驚慌往後面巷子跑去。
蔘藥行謝姓老闆得知,認為已毀損他的名譽,提起告訴,並要求劉女寫悔過書、登報道歉、賠償營業損失60萬元。
刑庭法官查出劉女未親眼目睹及確認,憑空捏造謝男虐待流浪狗,但她今年初在流浪動物之家基金會網站討論區張貼澄清文章,雖雙方和解條件差距仍很大,但劉女尚知悔悟,僅判處拘役10日。
民庭法官審酌劉女案發時尚未成年,思慮欠周,偵查中已表示對不起謝男,雖未和解,但劉確有道歉請求原諒之舉,認為謝男請求60萬元賠償過高,應以5萬元為適當。
尹啟銘PO文吐苦水 挨批「少造業障」
經建會主委尹啟銘,之前才因為常在部落格PO文,被批是不務正業,沒想到他最近又發表了幾篇新文章,不但反駁媒體擴大解讀政府的失業數據,還說外界對他的批評,就像「穿林而過的風,不留一點痕跡」,宅神朱學恆就嗆尹啟銘,還是做好本份工作,少造點業障。
外頭下著雨的天氣,就像這些求職民眾的心情,這位王先生,失業已經3個多月了,投了3、40份履歷,到現在依舊沒下文。
工作不好找是求職民眾普遍的心聲,居高不下的失業率,更是讓他們心有戚戚,不過經建會主委尹啟銘,最近又在部落格發文,反駁媒體對失業率的報導,他說10月份的失業率是4.33%,和9月相比多了0.01%,結果就有媒體用「0.01%的警訊」,擴大解讀失業率增加的現象,而他的文章就以「解讀統計數據,需要多方面作比較分析」為題,暗批媒體引據失當。
引發爭議的還有尹啟銘11月27日的這篇PO文,他用佛教「生死苦海 六度總修」的禪語為題,形容外界對他的批評是我心如林,所有傷我、辱我、毀我、謗我的言論都像穿林而過的風,不留下一點痕跡,還說小我的委屈和我深愛的同事們所遭所遇的痛苦哪能相比!
也難怪網友的話說得毫不客氣,因為根據內閣官員滿意度的最新民調,第一名是央行總裁彭淮南的90.9%,最後一名就是尹啟銘,只有8.4%,還不到馬總統19.2%滿意度的一半,看來尹主委真的得好好加油,別再讓外界有不務正業的誤會了。
外頭下著雨的天氣,就像這些求職民眾的心情,這位王先生,失業已經3個多月了,投了3、40份履歷,到現在依舊沒下文。
工作不好找是求職民眾普遍的心聲,居高不下的失業率,更是讓他們心有戚戚,不過經建會主委尹啟銘,最近又在部落格發文,反駁媒體對失業率的報導,他說10月份的失業率是4.33%,和9月相比多了0.01%,結果就有媒體用「0.01%的警訊」,擴大解讀失業率增加的現象,而他的文章就以「解讀統計數據,需要多方面作比較分析」為題,暗批媒體引據失當。
引發爭議的還有尹啟銘11月27日的這篇PO文,他用佛教「生死苦海 六度總修」的禪語為題,形容外界對他的批評是我心如林,所有傷我、辱我、毀我、謗我的言論都像穿林而過的風,不留下一點痕跡,還說小我的委屈和我深愛的同事們所遭所遇的痛苦哪能相比!
也難怪網友的話說得毫不客氣,因為根據內閣官員滿意度的最新民調,第一名是央行總裁彭淮南的90.9%,最後一名就是尹啟銘,只有8.4%,還不到馬總統19.2%滿意度的一半,看來尹主委真的得好好加油,別再讓外界有不務正業的誤會了。
不滿分手po文「給不給X」 男判20天
范姓男子(27歲)今年5月間,因不滿吳姓女友想與他分手,竟到女友的臉書上留言說:「聽說妳被包養喔,難怪那麼急著跟我分手,給不給幹啊,一次3500」等語,吳女看到後,立即報警。
范男到案後,辯稱自己使用的帳號是何姓前前女友所申請,何女也知此帳號密碼,可能是她到吳女臉書留言,但卻無法說明何姓前前女友是誰。
台北地院法官發現,范男的帳號除在吳女臉書上有那些留言之外,還曾與吳女討論雙方交往時購買相機的分期付款細節,認定就是他在吳女臉書留言,依誹謗罪判他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仍可上訴。
范男到案後,辯稱自己使用的帳號是何姓前前女友所申請,何女也知此帳號密碼,可能是她到吳女臉書留言,但卻無法說明何姓前前女友是誰。
台北地院法官發現,范男的帳號除在吳女臉書上有那些留言之外,還曾與吳女討論雙方交往時購買相機的分期付款細節,認定就是他在吳女臉書留言,依誹謗罪判他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仍可上訴。
不滿分手po文「給不給X」 男判20天
PO文罵警拿槍要錢 高男編劇被送辦
高雄市警方最近接獲網友檢舉指稱,有人在網路上PO了一篇標題為『高雄治安好亂...,警察拿槍去一個店家要五萬...」的文章;高雄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組〕從網址循線追查,逮捕PO文的廖姓男子,廖姓男子供稱,他只是節錄電影《雷諾傳》的情節,再自己虛構故事,由於這篇文章的內容讓不少看過的網友信以為真,警方於是依加重毀謗和侮辱公署等罪嫌將這名男子移送法辦。
很多網友喜歡在網路上PO文,但是,PO上網的文章內容如果玩笑開的太過火或是涉嫌毀謗,可是要吃官司的。高雄市一名剛從四技二專畢業,在便利商店上班的廖姓男子,日前在某資訊網站上PO了一篇標題為『高雄治安好亂...,今天早上看到一個警察拿槍去一個店家要五萬...,店家不給就被威脅』的文章,高雄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組在網路巡邏時發現這篇文章,碰巧,也有網友看到之後直接向局長信箱檢舉,組長郭丁太指出,他們循線查獲這名廖姓網友,廖姓男子偵訊供稱,他只是節錄電影《雷諾傳》的情節,純粹只是好玩、有趣,虛擬杜撰出來的
警方說,有網友看了這篇文章之後認出是電影《雷諾傳》的情節,但也有人信以為真,認為高雄市警方真的很爛,由於嚴重損及高雄市警局形象和名譽,警方偵訊後依加重毀謗和侮辱公署等罪嫌將這名男子移送法辦。
為網路安全把關 論壇菁英獻策
【台灣醒報記者劉彥萱台北報導】堵得了一時,堵不了一世!家長們對孩子不當使用網路感到極度焦慮,想盡辦法為孩童網路安全把關。有鑑於此,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30日舉辦「2012網路內容論壇」,希望透過專家們的意見,共同解決網路安全問題。
「2012網路內容論壇」討論的內容包括亞洲網路內容現況、跨國的網路檢舉活動、境外不當網路內容解決方案、資訊安全護理與網站分級初探、網路的防護機制、父母管控及時間限制、網路社群陷阱等議題。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董事長姜志俊表示,論壇最重要的目的是要幫助及了解青少年朋友,在網路上遇到的各項問題及其解決方式,並讓兒童有個安全使用網路的空間,希望透過此論壇集思廣益,打造一個優良的網路環境。
「網路帶來極大的便利也帶來很大的風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委虞孝成在會中表示,有些在網路上匿名的文章會重傷、毀謗,甚至侵犯到個人隱私權,這些情況都是需要避免的,但困難度極大,所以需要透過跨國合作,藉由這個論壇,讓專家告訴我們是否有軟體技術,可以過濾不當網路內容。
虞孝成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長期關注網路內容使用安全,過去NCC通過《兒少通訊傳播權益白皮書》,為的就是要保護兒童及青少年在影音媒體及網路的權益。希望藉此機會,能夠跟國內外的學者專家及政府一起研討經驗,讓兒童及少年在網路使用上能更加安全。
「希望全面性的把網路內容做好,這樣上網時間就會變成其次,」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在會中表示,多年來網路對經濟力的提升是相當有助益,但在享受網路方便性的同時,難免會產生負面問題,而青少年及孩童的網路使用安全問題一向是家長們最擔心的事,會擔憂小孩上網在做些甚麼、花了多少時間,所以如果我們可以好好管控網路內容,就不會有那麼多問題產生。
中職/洋打教保羅臉書發文指控 Lamigo球團將提出告訴
Lamigo桃猿的外籍打擊教練保羅(Corey Paul),今天(2日)凌晨在臉書發表訊息,指控Lamigo球團違反合約並拒絕支薪,自己將對球團採取法律行動;下午球團方面也發聲明稿回應,表示合約糾紛將進入司法程序,並指出要對保羅的「不實指控」提出妨礙名譽告訴。
保羅今天凌晨在臉書粉絲團發表訊息,表示球團違反合約,將他下放二軍,並於9月開始就沒有再支付他薪水、獎金甚至是房租。他的訊息中指出自己對球員訓練付出相當多心力,也很受到球員歡迎,但也包括許多與球團相處不融洽的內容。訊息一出也造成球迷討論,因此下午Lamigo球團發出聲明稿指出,「Lamigo球團向來遵守合約精神,Corey Paul(保羅)與先前Ken Ray(銳)之合約糾紛,皆起因於該員合約外之額外要求,Corey Paul於網路上之發言其內容指控多屬不實,且已造成毀謗球團及相關工作人員之事實,本球團將於近日對Corey Paul提出妨礙名譽之告訴。」
領隊劉玠廷表示,合約的糾紛是另一個案子,已經經過第一次調解會議,將進入司法程序;至於保羅的指控不是事實,「我們昨天晚上、今天早上看到相關訊息,這已經造成球團與相關工作人員的困擾,也對球隊名譽和利益有所損傷,因此被動對他提出告訴。」
網路惡言不易舉證 宜從根教育起
鯰魚哥用自拍影片的方式來表達不滿,就是要來遏止網路上的不雅批評。而類似情形一再發生,網路上公然對原住民族出現不雅的字眼辱罵,刑法上不管是公然侮辱、出現不雅的批評都有可能構成侮辱或者是公然毀謗,但是如果是針對特定族群,沒有針對個人的話,除非有人主動申告,不然在目前司法事務上是沒有辦法處理的,律師表示,全面遏止這樣的情形發生,還是要從個人的教育開始做起。
其中阿美族的學者認為,這段趙姓男子的言論是沒有歷史的根據是胡扯,也昰另外一種的教育上的語言霸凌。
蔡中涵也說,這樣的情況其實在網路上一直都有,台灣的教育應該要有具體的措施,在各級學校要大量的開設有關原住民傳統文化的課程,從教育著手,才是遏止不管是在網路上、生活上,所出現的對原住民的刻板印象及歧視的言語。
其中阿美族的學者認為,這段趙姓男子的言論是沒有歷史的根據是胡扯,也昰另外一種的教育上的語言霸凌。
蔡中涵也說,這樣的情況其實在網路上一直都有,台灣的教育應該要有具體的措施,在各級學校要大量的開設有關原住民傳統文化的課程,從教育著手,才是遏止不管是在網路上、生活上,所出現的對原住民的刻板印象及歧視的言語。
如何落實網路言論管理?
網際網路的誕生,有人說這是一個史無前例平等開闊的言論空間,許多網路的使用者也視網路空間為言論自由的最後一片淨土。然而,從1997年開始,一連串的網路言論的失序事件接連上演,引發各界對網路誹謗與言論自由的一陣討論聲浪。
首先是淡江大學一名學生在BBS上罵了校長一句「哈巴狗」,被記了一個大過;政大外交系邱姓學生則在BBS上發表文章,指摘該系趙姓教授利用學生來完成自己的學術著作,此案,也成了網路誹謗判刑的首例。另在1998年3月,網路上流傳一則某公司所生產之衛生棉,裡面含有蟲卵的不實消息。
近來則有國內首宗「網路散布股市謠言」案件,警方將嫌犯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 以及文化大學華岡BBS「性版」因被教育部指為有「不當的言論」而被強制關站,引起學生們的反彈。
在台灣近年來發生的幾個網路言論事件裡,無論是政府的管制或是法院的判決都引發不少正反兩極的評價,其中最受爭執者不外乎「不實言論」能否受到言論自由保障。淡江大傳系助理教授劉靜怡認為「對於言論自由稍有涉獵者,應該都知道言論自由基本理念之一乃強調『非真實性的觀點』不受非難,唯有『非真實性的陳述』,才應受到制裁」 。 不過,也有學者認為,在這個由人類智慧與科技結合的網路空間裡,有著許多不確定與模糊的地帶,但科技畢竟是為人類所用,自然也就不能免於人類的規範之外。
從上述的案例以及學者們正反兩極的評價觀點,在在顯示出網路規範的不易,畢竟科技的發展日新月異,立法的速度終究趕不上科技發展的腳步,在此之中,便產生許多法律適用上的問題與爭議。
此外,在討論網路規範的同時,網路世界裡的價值標準、規範方式,應如何調整?而在基於網路媒體的特性上,有哪些是應當予以特別考量與保護之處?此外,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保障原則,應如何移植到網路世界裡?
因故,此份報告期望能從網路言論的意義與價值著手討論,來探討何以網路言論的案件會引起這麼多正反評價;其次,探討網路媒體的特性,以及網路犯罪的類型與特質;以及在我國「網路管理法」尚未制訂完成前,現行法律如何移植到網路世界中予以規範;最後依據網路媒體的特性,提出一些網路規範的粗淺建議。
首先是淡江大學一名學生在BBS上罵了校長一句「哈巴狗」,被記了一個大過;政大外交系邱姓學生則在BBS上發表文章,指摘該系趙姓教授利用學生來完成自己的學術著作,此案,也成了網路誹謗判刑的首例。另在1998年3月,網路上流傳一則某公司所生產之衛生棉,裡面含有蟲卵的不實消息。
近來則有國內首宗「網路散布股市謠言」案件,警方將嫌犯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 以及文化大學華岡BBS「性版」因被教育部指為有「不當的言論」而被強制關站,引起學生們的反彈。
在台灣近年來發生的幾個網路言論事件裡,無論是政府的管制或是法院的判決都引發不少正反兩極的評價,其中最受爭執者不外乎「不實言論」能否受到言論自由保障。淡江大傳系助理教授劉靜怡認為「對於言論自由稍有涉獵者,應該都知道言論自由基本理念之一乃強調『非真實性的觀點』不受非難,唯有『非真實性的陳述』,才應受到制裁」 。 不過,也有學者認為,在這個由人類智慧與科技結合的網路空間裡,有著許多不確定與模糊的地帶,但科技畢竟是為人類所用,自然也就不能免於人類的規範之外。
從上述的案例以及學者們正反兩極的評價觀點,在在顯示出網路規範的不易,畢竟科技的發展日新月異,立法的速度終究趕不上科技發展的腳步,在此之中,便產生許多法律適用上的問題與爭議。
此外,在討論網路規範的同時,網路世界裡的價值標準、規範方式,應如何調整?而在基於網路媒體的特性上,有哪些是應當予以特別考量與保護之處?此外,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保障原則,應如何移植到網路世界裡?
因故,此份報告期望能從網路言論的意義與價值著手討論,來探討何以網路言論的案件會引起這麼多正反評價;其次,探討網路媒體的特性,以及網路犯罪的類型與特質;以及在我國「網路管理法」尚未制訂完成前,現行法律如何移植到網路世界中予以規範;最後依據網路媒體的特性,提出一些網路規範的粗淺建議。
網路發財夢
看著e-mail上的斗大標題--網路發財祕訣,哲賓好奇的打開信件,想看看這個祕訣到底是什麼?只見密密麻麻的文字寫了一大堆,重點不外乎這是輕鬆、簡單的賺錢方式,幾個星期就可以賺到數萬元,最後是要他將錢匯到某個人的帳戶,再把自己的名字列到這封信上,寄給其他的朋友。
哲賓對這種賺錢方式抱持懷疑,但是看見幾個星期可以賺幾萬元,他不禁心動。「反正只是花個幾十塊,說不定還真的就能賺幾萬元哩!」抱著這種半信半疑的態度,哲賓真的按著信件上的說明匯錢,再大量轉寄給其他朋友。
過了幾個星期,哲賓一毛錢也沒收到。朋友對這樣的信件嗤之以鼻,根本就沒人理會。哲賓對這樣的結果不免感到生氣,竟然這麼笨的騙錢方式,自己也會上當。轉個念頭,他想一定還有很多像他一樣做發財夢又好騙的人,不妨自己也來試試看。於是,他就在網路上張貼了「倍數獲利賺錢法!」的訊息,聲稱自己握有短期致富的祕訣和內幕消息,只要先繳交五百元保證金,就可以告知致富祕訣……。這個廣告果然奏效,才一個星期就有上萬元進到他的戶頭,哲賓對自己的聰明才智得意洋洋,卻不知道這樣的行為已經觸法……
1.此案已成立什麼罪名?
2.若你是被害人 你有什麼管道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哲賓對這種賺錢方式抱持懷疑,但是看見幾個星期可以賺幾萬元,他不禁心動。「反正只是花個幾十塊,說不定還真的就能賺幾萬元哩!」抱著這種半信半疑的態度,哲賓真的按著信件上的說明匯錢,再大量轉寄給其他朋友。
過了幾個星期,哲賓一毛錢也沒收到。朋友對這樣的信件嗤之以鼻,根本就沒人理會。哲賓對這樣的結果不免感到生氣,竟然這麼笨的騙錢方式,自己也會上當。轉個念頭,他想一定還有很多像他一樣做發財夢又好騙的人,不妨自己也來試試看。於是,他就在網路上張貼了「倍數獲利賺錢法!」的訊息,聲稱自己握有短期致富的祕訣和內幕消息,只要先繳交五百元保證金,就可以告知致富祕訣……。這個廣告果然奏效,才一個星期就有上萬元進到他的戶頭,哲賓對自己的聰明才智得意洋洋,卻不知道這樣的行為已經觸法……
1.此案已成立什麼罪名?
2.若你是被害人 你有什麼管道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網路買槍 可以嗎?
凌晨兩點,小強還在網咖流連。吳小強,今年十九歲。小強自從高中畢業以後就沒有繼續升學,整天四處閒晃等服兵役。
「哇,槍耶!」小強無意間在購物網站上,發現了一個署名「軍火販子」的購物網站,立刻好奇的點進去看看。沒想到這個網站裡面展示著各式武器的照片和價格。擁有一把帥氣的手槍,一直是小強心中的夢想。「哼!如果我有一把槍,看大寶、阿虎,還敢不敢瞧不起我!」「以後看誰敢惹我!」
想到有了槍,不但可以提升自己在同儕間的地位,以後出去玩更可以大搖大擺,不用怕被人欺負。這樣的動機加強了小強購買槍枝的欲望。小強在網站上留下希望購買槍枝的訊息。
兩天後,果然有一個自稱「豹哥」的中年男子和小強聯絡。豹哥向小強表示,要小強先到網路上選定所希望購買的槍枝類型,再匯款到指定的帳戶裡,等確認收到匯款後,會以宅急便的方式將貨送到小強的手上。豹哥說的交易方式,讓小強有一點忐忑不安,但是為了擁有一把槍,小強最後還是決定試試看。小強依約匯錢後,不久,果然收到宅急便送來的槍。正當小強開心的帶著槍,準備向大寶、阿虎和其他死黨炫耀時,卻不知道警方早已注意這個網站很久,並且循線逮捕了豹哥,從豹哥所提供的客戶資料裡,查到小強的住處……
1.網路買槍 可以嗎? 理由是??
2.對社會可能造成的影響?
「哇,槍耶!」小強無意間在購物網站上,發現了一個署名「軍火販子」的購物網站,立刻好奇的點進去看看。沒想到這個網站裡面展示著各式武器的照片和價格。擁有一把帥氣的手槍,一直是小強心中的夢想。「哼!如果我有一把槍,看大寶、阿虎,還敢不敢瞧不起我!」「以後看誰敢惹我!」
想到有了槍,不但可以提升自己在同儕間的地位,以後出去玩更可以大搖大擺,不用怕被人欺負。這樣的動機加強了小強購買槍枝的欲望。小強在網站上留下希望購買槍枝的訊息。
兩天後,果然有一個自稱「豹哥」的中年男子和小強聯絡。豹哥向小強表示,要小強先到網路上選定所希望購買的槍枝類型,再匯款到指定的帳戶裡,等確認收到匯款後,會以宅急便的方式將貨送到小強的手上。豹哥說的交易方式,讓小強有一點忐忑不安,但是為了擁有一把槍,小強最後還是決定試試看。小強依約匯錢後,不久,果然收到宅急便送來的槍。正當小強開心的帶著槍,準備向大寶、阿虎和其他死黨炫耀時,卻不知道警方早已注意這個網站很久,並且循線逮捕了豹哥,從豹哥所提供的客戶資料裡,查到小強的住處……
1.網路買槍 可以嗎? 理由是??
2.對社會可能造成的影響?
網路暱稱不可亂取 避免惹官司
益仁平時除了學校生活以外,喜歡上網談天,總是幻想有一天可以在網路上遇見心儀的女孩,和她手牽著手漫步校園。
這一天,益仁又在網路上開了一個新的聊天室,他剛好想到吳三桂和陳圓圓的故事,一時心血來潮,就把暱稱取成「陳援元」。
益仁登入聊天室後,馬上有自稱「美少女」的網友主動和益仁談天,兩人越談越高興。美少女表示最近缺錢花用,又想買衣服和包包,如果益仁願意帶她去逛街、買東西,她很樂意見面,甚至進一步成為男女朋友。益仁被突如其來的桃花運沖昏了頭,雖然口袋裡沒什麼錢,但是想先見面再說。兩人繼續在聊天室一來一往的對談。
「我現在不大方便,能不能留下電話和住址?」
「不用吧?我們直接見面就好啦!」
「你是不是不想和我交朋友?不然我找別人好了。」
「好啦!你明天要聯絡我喲!」
不料,第二天,益仁接到警察通知他必須到警局做筆錄。原來「美少女」是警察假裝的,藉著這種方式引出意圖援助交際的男子。
1.文中的益仁為何犯法?
2.相關法條是?
這一天,益仁又在網路上開了一個新的聊天室,他剛好想到吳三桂和陳圓圓的故事,一時心血來潮,就把暱稱取成「陳援元」。
益仁登入聊天室後,馬上有自稱「美少女」的網友主動和益仁談天,兩人越談越高興。美少女表示最近缺錢花用,又想買衣服和包包,如果益仁願意帶她去逛街、買東西,她很樂意見面,甚至進一步成為男女朋友。益仁被突如其來的桃花運沖昏了頭,雖然口袋裡沒什麼錢,但是想先見面再說。兩人繼續在聊天室一來一往的對談。
「我現在不大方便,能不能留下電話和住址?」
「不用吧?我們直接見面就好啦!」
「你是不是不想和我交朋友?不然我找別人好了。」
「好啦!你明天要聯絡我喲!」
不料,第二天,益仁接到警察通知他必須到警局做筆錄。原來「美少女」是警察假裝的,藉著這種方式引出意圖援助交際的男子。
1.文中的益仁為何犯法?
2.相關法條是?
臉書按「讚」挨告 不起訴
2011年12月23日
【黃哲民╱新北報導】在臉書(facebook)按「讚」竟挨告!二十歲女子許菀容看完網友朱志強在臉書暗諷老闆胡晶南的文章後,隨手按「讚」,事後竟被胡男提告誹謗。但檢方認定,按「讚」已成許多臉書使用者的習慣與本能,有時作用僅類似於「閱」,且許女未留言呼應,昨將她不起訴。
「誰還敢玩臉書」
檢方查出,胡晶南是專賣潮T的「夠壞堂」前負責人,朱志強因高雄豪雨成災,住家距上班的服飾店太遠,打電話向胡晶南請假被拒,以暱稱「Tomato Ju」在個人臉書塗鴉牆貼文「長年住在市區的人怎麼會瞭解淹水的痛苦,他對淹水的認知應該僅限於游泳池吧」,暗諷老闆不體恤員工,許女等十多名網友分別按讚或留言相挺,結果全部被告加重誹謗。
全案目前仍由高雄地檢署偵辦中,許菀容因家住新北市,被移轉板橋地檢署偵辦,她供稱不識胡男,和朱男也不熟,不清楚兩人糾紛細節,也忘記當初為何按「讚」,並曾向《蘋果》投訴:「真倒楣,以後誰敢玩臉書?」
全案目前仍由高雄地檢署偵辦中,許菀容因家住新北市,被移轉板橋地檢署偵辦,她供稱不識胡男,和朱男也不熟,不清楚兩人糾紛細節,也忘記當初為何按「讚」,並曾向《蘋果》投訴:「真倒楣,以後誰敢玩臉書?」
作用類似於「閱」
檢察官認定按「讚」是臉書預設功能,使用者習於用來表達關心、認同或僅類似於「閱」,許女未留言積極附和朱男,難認有破壞胡男名譽犯意。朱男及胡男昨聯繫不上。
網路駭客 當心害人反害己
「咦,怎麼會這樣?」早上七點多,林老師在辦公室裡一邊吃早餐,一邊打開電腦,看看學校網站公布哪些新消息。不料,林老師才剛進入學校網站,就發現網站遭到不明駭客破壞,網頁上出現許多不堪入目的色情圖片。林老師發現事態嚴重,趕緊向校方報告。校方得知情況以後,立即請負責網路的人員暫時先關閉網路,進行維修,隨後向警方報案。
承辦電腦駭客案的陳警官表示,在同一時間,全國有許多所學校遭到駭客攻擊,警方懷疑這些案件都是同一個人做的,目前正加緊追緝,希望能儘速將電腦駭客繩之以法。
「報告!陳警官,我們已經透過網址掌握駭客的位置了。」經過警方兩天來的努力,終於掌握駭客行蹤。「辛苦了!事不宜遲,我們出發吧!」陳警官接到報告後,隨即帶隊出發。「開門!我們是警察。」陳警官帶著法院的搜索票,來到一棟公寓的門口。開門的是一名老婦人,陳警官向老婦人表明來意,老婦人似乎毫不知情。陳警官一度以為自己找錯了對象,仔細追問以後,陳警官發現和老婦人同住的,還有一個十六歲念高中的孫子。「難道這名駭客,會是一個高中生?」陳警官心中充滿了疑問,但是仍然堅持不放棄任何破案的線索。終於,在老婦人孫子的電腦中找到了相關的駭客程式。
1.為何他們要製造駭客程式對他人電腦下手?目的何在?
2.有什麼法律可依循?
承辦電腦駭客案的陳警官表示,在同一時間,全國有許多所學校遭到駭客攻擊,警方懷疑這些案件都是同一個人做的,目前正加緊追緝,希望能儘速將電腦駭客繩之以法。
「報告!陳警官,我們已經透過網址掌握駭客的位置了。」經過警方兩天來的努力,終於掌握駭客行蹤。「辛苦了!事不宜遲,我們出發吧!」陳警官接到報告後,隨即帶隊出發。「開門!我們是警察。」陳警官帶著法院的搜索票,來到一棟公寓的門口。開門的是一名老婦人,陳警官向老婦人表明來意,老婦人似乎毫不知情。陳警官一度以為自己找錯了對象,仔細追問以後,陳警官發現和老婦人同住的,還有一個十六歲念高中的孫子。「難道這名駭客,會是一個高中生?」陳警官心中充滿了疑問,但是仍然堅持不放棄任何破案的線索。終於,在老婦人孫子的電腦中找到了相關的駭客程式。
1.為何他們要製造駭客程式對他人電腦下手?目的何在?
2.有什麼法律可依循?
恐嚇丁國琳 網友按「讚」也送辦
藝人丁于潔(原名丁國琳)日前因臉書遭人貼上「多注意你女兒的安全」充滿恐嚇意味的
留言,唯恐女兒遭到傷害,向派出所報案,堅持對留言者以及2名按「讚」的網友提告。
警方循線找到留言的蘇明建等3人到案說明,訊後以妨害自由罪嫌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丁國琳上月12日晚間在臉書粉絲團貼文,稱有網友疑似看她演壞女人入戲太深,竟在她的
臉書上留言「對了,多注意你女兒的安全,不要學,姓白的,我不想在(應為再)處理一
次」。
她看了回嗆「你是分不清楚現實跟戲劇嗎?!讓我的朋友們告訴你或是你自己上網查一下
,上次恐嚇我的網友有什麼下場!先提醒你~這是公訴罪!無法撤告!!!」,還嗆按「讚」的網友「你按甚麼讚阿?!」
當時網友們懷疑,「姓白的」是指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丁國琳對此曾表示她不多做揣測
。到派出所報案後曾說,要藉此告訴大家「你有發言權利,但不能威脅別人」。
留言恐嚇的蘇明建事後還繼續貼文說「希望你不要讓我生氣,不然會發生什麼事我也不知
道。如果你堅持提告,我不反對,因為我同樣也有我的想法與作法」。
警方找到在醫院擔任保全的蘇明建,他供稱,在臉書看到和丁國琳合照的女童星小草很可
愛,曾替她向諸天神佛祈求平安,不曉得她是不是丁國琳女兒;但因丁常演壞人,怕丁被
別人誤會,才留言提醒。
按「讚」挨告的林雅鈴向警方表示,因為習慣在看完文章後都會按「讚」,自己是無心的
;王佑甯則說,全家人都是丁國琳的粉絲,常到她的臉書瀏覽,看到留言以為是戲劇對白
,所以看完就按「讚」。
3人都向警方表示是無心之過,希望能夠獲得丁國琳的原諒。但因丁國琳報案時堅持提告
,警方訊後將3人依妨害自由罪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留言,唯恐女兒遭到傷害,向派出所報案,堅持對留言者以及2名按「讚」的網友提告。
警方循線找到留言的蘇明建等3人到案說明,訊後以妨害自由罪嫌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丁國琳上月12日晚間在臉書粉絲團貼文,稱有網友疑似看她演壞女人入戲太深,竟在她的
臉書上留言「對了,多注意你女兒的安全,不要學,姓白的,我不想在(應為再)處理一
次」。
她看了回嗆「你是分不清楚現實跟戲劇嗎?!讓我的朋友們告訴你或是你自己上網查一下
,上次恐嚇我的網友有什麼下場!先提醒你~這是公訴罪!無法撤告!!!」,還嗆按「讚」的網友「你按甚麼讚阿?!」
當時網友們懷疑,「姓白的」是指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丁國琳對此曾表示她不多做揣測
。到派出所報案後曾說,要藉此告訴大家「你有發言權利,但不能威脅別人」。
留言恐嚇的蘇明建事後還繼續貼文說「希望你不要讓我生氣,不然會發生什麼事我也不知
道。如果你堅持提告,我不反對,因為我同樣也有我的想法與作法」。
警方找到在醫院擔任保全的蘇明建,他供稱,在臉書看到和丁國琳合照的女童星小草很可
愛,曾替她向諸天神佛祈求平安,不曉得她是不是丁國琳女兒;但因丁常演壞人,怕丁被
別人誤會,才留言提醒。
按「讚」挨告的林雅鈴向警方表示,因為習慣在看完文章後都會按「讚」,自己是無心的
;王佑甯則說,全家人都是丁國琳的粉絲,常到她的臉書瀏覽,看到留言以為是戲劇對白
,所以看完就按「讚」。
3人都向警方表示是無心之過,希望能夠獲得丁國琳的原諒。但因丁國琳報案時堅持提告
,警方訊後將3人依妨害自由罪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網路交友避免落入詐欺陷阱
益仁喜歡網路交友,某日他看到交友網站上美少女小花的照片,積極想認識她,於是兩人透過網路聊了起來。
益仁對小花說:「我好想看你,不如約個時間見面,一起看電影吧!」小花回答:「才不要呢!你們男生都千方百計的想約女生出來,等變成男女朋友以後,你就不會珍惜了。」
益仁坦白說:「我沒有交過女友,不會這麼糟糕啦!見面比較容易互相了解,也比較方便。」小花說:「一下子見面進展太快了,不然這樣,我留個電話號碼,你打過來吧!」
益仁於是馬上撥電話給小花,兩人聊得好開心,還約定下次打電話的時間。之後,益仁不時的利用電話和小花閒聊。
一個月後,益仁接到手機電話帳單,沒想到費用竟高達十幾萬元。這時,益仁才發現小花留的是高額付費電話,氣得他要告小花詐欺。
1.文章中的小花涉嫌什麼罪?
2.應該如何避免?
益仁對小花說:「我好想看你,不如約個時間見面,一起看電影吧!」小花回答:「才不要呢!你們男生都千方百計的想約女生出來,等變成男女朋友以後,你就不會珍惜了。」
益仁坦白說:「我沒有交過女友,不會這麼糟糕啦!見面比較容易互相了解,也比較方便。」小花說:「一下子見面進展太快了,不然這樣,我留個電話號碼,你打過來吧!」
益仁於是馬上撥電話給小花,兩人聊得好開心,還約定下次打電話的時間。之後,益仁不時的利用電話和小花閒聊。
一個月後,益仁接到手機電話帳單,沒想到費用竟高達十幾萬元。這時,益仁才發現小花留的是高額付費電話,氣得他要告小花詐欺。
1.文章中的小花涉嫌什麼罪?
2.應該如何避免?
FB發文諷老闆 網友按「讚」也挨告?
20歲的許小姐,看到網友PO文,暗諷知名潮店前老闆胡晶南積欠薪水,順手就在臉書上按個讚。沒想到卻被胡晶南提告誹謗。但現在檢方認定,按讚是許多網友的使用習慣,作用就等同於已經看過的意思,認為許小姐僅是按讚,沒有留言呼應,裁定不起訴。
劉先生覺得好無奈,一切的起因就是這篇PO文,一名潮店員工愛蜜莉不滿老闆欠薪水在臉書大罵把我當白痴在耍嗎?看愛蜜莉這麼生氣,劉姓同事也在下面留言回覆,暗諷老闆是夜壺。只是留言讚聲,沒想到卻吃上官司,而且不僅劉先生一人,就連在下面按讚的網友許小姐也一併挨告。許小姐嚇壞了,沒想到自己小小一個動作竟然被告,但檢察官認為,許多網友已經習慣看到訊息就在下面按個讚,代表是已經看過的意思,現在判決不起訴,許小姐也總算能鬆一口氣。
網路冒用姓名
雅琦和男友小張因為一言不合分手了。後來,雅琦結識了小陳,並成為男女朋友。不久,怪事發生了,雅琦開始接到陌生人來電。
這一天,電話響起了。「請問,你是雅琦嗎?」雅琦回答:「我是。請問您是誰?」陌生男子說:「在網路上,我看到了你的留言,要不要約個時間見面?」
雅琦納悶的問:「見面做什麼?」陌生男子坦白的說:「不就是當我一個晚上的女朋友嗎?你一次要多少錢?我可是很大方的呵!」
這時,雅琦才明白對方要求援交,簡直氣壞了。經過追查,雅琦發現是小張因為不滿她結交新男友,故意在網路上留下她的電話號碼,謊稱援助交際,藉此報復。
1.網路冒用姓名涉的什麼罪?
2.你認為此犯罪可能帶來什麼後果?
網路拍賣 販賣醫療器材
一天,小君眨著眼睛對好友小雯說:「你看我的眼睛!」小雯看了很久,才發現小君的眼珠居然是藍色的。
小君洋洋得意的說:「我是戴了彩色的隱形眼鏡喲!」
小雯羨慕的問:「你在哪兒買的?貴不貴?」
小君回答:「去香港玩的時候,親戚買來送我的。這種隱形眼鏡價錢便宜,如果大量購買,還有優惠呢!」
小雯聽了,突然靈機一動的說:「小君,我們合夥做生意吧!你負責拜託親戚去買,我再放到網路上拍賣,這樣暑假我們就可以自己當老板賺錢了。」
小君附和:「這個主意太棒了!用這種方式打工輕鬆又自由,比在速食店打工賺辛苦錢好多了。」
兩人興奮的編織著美夢。經過一旁的學姐聽見兩人對話,立刻打斷了她們,疑惑的問:「隱形眼鏡可以這樣賣嗎?」
小君反駁:「隱形眼鏡是商品,為什麼不能上網拍賣?」
小雯附議:「隱形眼鏡不是毒品,網拍應該不犯法吧!」
1. 網拍醫療器材 合法嗎?
2.合法或不合法的原因是什麼? 你同意這樣的原因嗎?
小君洋洋得意的說:「我是戴了彩色的隱形眼鏡喲!」
小雯羨慕的問:「你在哪兒買的?貴不貴?」
小君回答:「去香港玩的時候,親戚買來送我的。這種隱形眼鏡價錢便宜,如果大量購買,還有優惠呢!」
小雯聽了,突然靈機一動的說:「小君,我們合夥做生意吧!你負責拜託親戚去買,我再放到網路上拍賣,這樣暑假我們就可以自己當老板賺錢了。」
小君附和:「這個主意太棒了!用這種方式打工輕鬆又自由,比在速食店打工賺辛苦錢好多了。」
兩人興奮的編織著美夢。經過一旁的學姐聽見兩人對話,立刻打斷了她們,疑惑的問:「隱形眼鏡可以這樣賣嗎?」
小君反駁:「隱形眼鏡是商品,為什麼不能上網拍賣?」
小雯附議:「隱形眼鏡不是毒品,網拍應該不犯法吧!」
1. 網拍醫療器材 合法嗎?
2.合法或不合法的原因是什麼? 你同意這樣的原因嗎?
抄襲網路文章 合理使用?
最近,老師要大家交一篇闡述孔子思想的報告,於是益仁上圖書館找資料,卻發現有關孔子的書早已被搶借一空。
一天,佳弘問益仁:「你寫好報告了嗎?為了交報告我真是焦頭爛額呢!」
益仁問:「你是怎麼準備的?」佳弘回答:「我到書店買書參考,結果一看,至少有十幾本,所以隨便買了兩本,但到現在還是寫不出來。」
益仁嘲笑他:「花錢買書?買了不知怎麼用,不是自找麻煩嗎?」
佳弘嘆了一口氣說:「問題是作業還是得交,不然怎麼辦?」
益仁拿出要交的報告,炫耀的說:「這是我從網路下載研究孔子的專家寫的文章。你看,文詞優美,言之有物,這份報告,一定可以得滿分!」
1.抄襲網路文章合法嗎?
2.有什麼法律依據可循?
一天,佳弘問益仁:「你寫好報告了嗎?為了交報告我真是焦頭爛額呢!」
益仁問:「你是怎麼準備的?」佳弘回答:「我到書店買書參考,結果一看,至少有十幾本,所以隨便買了兩本,但到現在還是寫不出來。」
益仁嘲笑他:「花錢買書?買了不知怎麼用,不是自找麻煩嗎?」
佳弘嘆了一口氣說:「問題是作業還是得交,不然怎麼辦?」
益仁拿出要交的報告,炫耀的說:「這是我從網路下載研究孔子的專家寫的文章。你看,文詞優美,言之有物,這份報告,一定可以得滿分!」
1.抄襲網路文章合法嗎?
2.有什麼法律依據可循?
為上網玩樂,闖大禍
凌晨一點,網咖裡仍擠滿了人,大家聚精會神的專注在電腦遊戲上,縱使政府主管機關一再的三申五令,或是學校老師不斷努力的宣導,仍然無法遏止未成年的青少年深夜逗留網咖的風氣,小忠就是一個例子。
王小忠,今年十六歲,是六法高工一年級的學生。小忠平日在學校就愛耍老大,時常在校園中作威作福,欺負同學,一到放學時間,就趕緊和死黨小黑,一起到網咖報到,直到凌晨才回家。不過今天放學後,兩個人並沒有上網咖,反而愁眉苦臉的坐在教室裡。原來,兩個人是因為最近連續到網咖消費,早已將零用錢花個精光。
「唉,怎麼辦呢?」小黑無奈的問小忠。
小忠先是沉思了一會兒,突然靈機一動,向小黑表示他有辦法,並且約小黑一個小時後,在學校附近的公園碰面。
一個小時後,小黑依約來到公園,看見小忠拿了兩頂安全帽,氣喘如牛的從另一頭跑了過來。小黑一臉狐疑的看著小忠,不知道小忠玩什麼花樣,於是向小忠詢問;然而當小忠告訴小黑他的計畫後,只見小黑嚇得兩腿發軟。「那…那不就是搶劫。」小黑顫抖的說。
「哎喲!怕什麼?戴上安全帽人家就認不出來了。不然你把風,我動手,這樣總行了吧?」小黑辯不過小忠,只好聽命行事。兩個人隨即躲在公園的陰暗處等待機會。
十分鐘後,一名打扮入時的中年婦人行經這裡,兩人見機不可失,立刻從暗處衝了出來。小黑負責把風,小忠以預藏的水果刀抵住這名婦女,並強行搜括財物,就在兩人得手,正想逃離現場的時候,正巧被在公園裡散步的附近居民發現,聯手將兩人制伏。
請問:小忠和小黑應負何種刑事責任?
王小忠,今年十六歲,是六法高工一年級的學生。小忠平日在學校就愛耍老大,時常在校園中作威作福,欺負同學,一到放學時間,就趕緊和死黨小黑,一起到網咖報到,直到凌晨才回家。不過今天放學後,兩個人並沒有上網咖,反而愁眉苦臉的坐在教室裡。原來,兩個人是因為最近連續到網咖消費,早已將零用錢花個精光。
「唉,怎麼辦呢?」小黑無奈的問小忠。
小忠先是沉思了一會兒,突然靈機一動,向小黑表示他有辦法,並且約小黑一個小時後,在學校附近的公園碰面。
一個小時後,小黑依約來到公園,看見小忠拿了兩頂安全帽,氣喘如牛的從另一頭跑了過來。小黑一臉狐疑的看著小忠,不知道小忠玩什麼花樣,於是向小忠詢問;然而當小忠告訴小黑他的計畫後,只見小黑嚇得兩腿發軟。「那…那不就是搶劫。」小黑顫抖的說。
「哎喲!怕什麼?戴上安全帽人家就認不出來了。不然你把風,我動手,這樣總行了吧?」小黑辯不過小忠,只好聽命行事。兩個人隨即躲在公園的陰暗處等待機會。
十分鐘後,一名打扮入時的中年婦人行經這裡,兩人見機不可失,立刻從暗處衝了出來。小黑負責把風,小忠以預藏的水果刀抵住這名婦女,並強行搜括財物,就在兩人得手,正想逃離現場的時候,正巧被在公園裡散步的附近居民發現,聯手將兩人制伏。
請問:小忠和小黑應負何種刑事責任?
網路中傷他人 公然侮辱小心有罪
賴名跟子華本來是一對很好的朋友,卻因為打電動分寶物的事情吵了起來,而且越演越烈。賴名經常藉著跟班上同學談天的機會,挑撥同學跟子華的關係,子華因此非常生氣。但是不善言語的他,也只能忍氣吞聲默默承受這一切。
這一天,子華突然想到一個好方法:「網路上可以虛擬身分,賴名有個個人網站,我可以假裝其他人,在網路上散播賴名的壞話。」於是他跑到網咖,連上賴名的個人網站,利用公開的留言版,張貼關於賴名的謠言:「你書讀得好又怎樣?打到寶物竟然私吞,EQ這麼低,只會中傷人。」又說賴名是小人、偽君子……使賴名網站的網友都知道了。子華還寄發這些故事和謾罵的文字給同班甚至同校的同學。
請問:子華必須為自己這些衝動的行為,負起法律責任嗎?
這一天,子華突然想到一個好方法:「網路上可以虛擬身分,賴名有個個人網站,我可以假裝其他人,在網路上散播賴名的壞話。」於是他跑到網咖,連上賴名的個人網站,利用公開的留言版,張貼關於賴名的謠言:「你書讀得好又怎樣?打到寶物竟然私吞,EQ這麼低,只會中傷人。」又說賴名是小人、偽君子……使賴名網站的網友都知道了。子華還寄發這些故事和謾罵的文字給同班甚至同校的同學。
請問:子華必須為自己這些衝動的行為,負起法律責任嗎?
網路風波
「小惠,吃飯了。」「我不餓,你們先吃。」每天到了晚餐時間,媽媽總會依例的叫大家用餐,可是最近媽媽卻發現小惠一放學回家,便趕忙的坐在電腦前面,目不轉睛的盯著螢幕,連飯都不想吃。
王小惠,今年十七歲,是快樂高中二年級的學生。和小惠熟稔的同學都知道,小惠最近在網路上交了一個很談得來的男性網友,而且兩人已約好週末在西門町見面。
這一天,小惠打扮得十分迷人,帶著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心情前去咖啡店,和署名小宏的網友會面。當小宏出現在小惠的眼前,小惠在心中便告訴自己沒有白來。
小宏今年十九歲,身高一百八十公分,屬於運動型的陽光男孩,是小惠心目中白馬王子的類型。兩個人在咖啡店中談了一個上午,好不愉快。下午小宏提議兩人一同去看電影,小惠也欣然同意,在前往電影院的路上,小宏突然向小惠表示東西忘了拿,要小惠先陪自己回家一趟,再一同去看電影。小惠不疑有他,便隨小宏來到住處。
怎知才一進門,小宏突然抱住小惠,並對她上下其手。小惠奮力抵抗,使盡力氣將小宏推開,正欲奪門而出時,不料小宏突然拿出一把預藏的水果刀,抵住小惠的脖子,喝令其不得掙扎,隨後予以性侵害。
事後,小宏又威脅小惠不得聲張,否則將對小惠一家人不利。小惠回家後,心生恐懼,不敢將實情告訴父母。小惠的父母看出小惠最近神色有異,經過一再追問,小惠才將事情全盤托出,父母得知後大為震驚,立刻報警處理。
小宏應負何種刑事責任?
王小惠,今年十七歲,是快樂高中二年級的學生。和小惠熟稔的同學都知道,小惠最近在網路上交了一個很談得來的男性網友,而且兩人已約好週末在西門町見面。
這一天,小惠打扮得十分迷人,帶著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心情前去咖啡店,和署名小宏的網友會面。當小宏出現在小惠的眼前,小惠在心中便告訴自己沒有白來。
小宏今年十九歲,身高一百八十公分,屬於運動型的陽光男孩,是小惠心目中白馬王子的類型。兩個人在咖啡店中談了一個上午,好不愉快。下午小宏提議兩人一同去看電影,小惠也欣然同意,在前往電影院的路上,小宏突然向小惠表示東西忘了拿,要小惠先陪自己回家一趟,再一同去看電影。小惠不疑有他,便隨小宏來到住處。
怎知才一進門,小宏突然抱住小惠,並對她上下其手。小惠奮力抵抗,使盡力氣將小宏推開,正欲奪門而出時,不料小宏突然拿出一把預藏的水果刀,抵住小惠的脖子,喝令其不得掙扎,隨後予以性侵害。
事後,小宏又威脅小惠不得聲張,否則將對小惠一家人不利。小惠回家後,心生恐懼,不敢將實情告訴父母。小惠的父母看出小惠最近神色有異,經過一再追問,小惠才將事情全盤托出,父母得知後大為震驚,立刻報警處理。
小宏應負何種刑事責任?
2012年12月1日 星期六
交友網四處留言 女被告
〔記者鄭淑婷/台北報導〕自稱是護理師的張姓女子在交友網站四處留言,多名網友與她槓上,紛紛控告她涉嫌妨害名譽,板橋地檢署認為,留言難以推論「所指為誰」,予以不起訴處分;提告的網友透露,張女激怒網友「出言不遜」後提告,一名單親媽媽因不堪對方提告,憤而跳樓輕生,事件在網路上餘波盪漾。
黃姓網友指控,與張女結識於知名交友網站,前年她開始利用不同的帳號,在留言板上四處留言,罵人「穿皮鞋沒穿襪子」、「六年都當留級生」等語,張女文裡多次寫到「黃色壽衣」,指涉的就是他,因此具狀提出告訴。
張女辯稱,帳號並非她的,留言另有其人,不過檢方調閱所有留言內容,認為一般人很難根據這些文字,推論出所指為誰或是現實身分,留言僅違反網路禮節或網路管理範圍,尚不構成妨害名譽,予以不起訴處分,還有其他網友同樣控告張女妨害名譽。
網友透露,張女活躍網路,曾被指常在留言板挑釁網友,等對方被激怒寫下不堪言語後蒐證提告,並要求支付和解金,多名網友都成了她的「被告」。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9/today-so24.htm
黃姓網友指控,與張女結識於知名交友網站,前年她開始利用不同的帳號,在留言板上四處留言,罵人「穿皮鞋沒穿襪子」、「六年都當留級生」等語,張女文裡多次寫到「黃色壽衣」,指涉的就是他,因此具狀提出告訴。
張女辯稱,帳號並非她的,留言另有其人,不過檢方調閱所有留言內容,認為一般人很難根據這些文字,推論出所指為誰或是現實身分,留言僅違反網路禮節或網路管理範圍,尚不構成妨害名譽,予以不起訴處分,還有其他網友同樣控告張女妨害名譽。
網友透露,張女活躍網路,曾被指常在留言板挑釁網友,等對方被激怒寫下不堪言語後蒐證提告,並要求支付和解金,多名網友都成了她的「被告」。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9/today-so24.htm
網路「噓文」 當心被告!
民視 (2010-11-16 21:55)
玩過BBS討論版的人都知道,對文章有不同意見,可以發出所謂的噓文回應,只是有網友因為醫學觀點不同,回了只有你會造謠這樣的話,就被告妨礙名譽,另外也有人對被管制休假的阿兵哥,回了地上菜蟲撿一撿吧,也被告,因此有立委憂心網路興訟浮濫的問題。看著BBS上的對話,中醫系畢業的廖先生很無奈,為了生薑能不能治脹氣,和網友引發筆戰,最後卻被控妨害名譽為了這些網路回應,廖先生最近得經常從老家彰化,北上出庭其實為了版上討論的醫學問題,見解不同,還有100多個人被告。
而提出訴訟的,正是這位江姓網友引發爭議的還有段文章,有位快要退伍的阿兵哥,碰上ECFA遊行管制休假,上網抒發心情,引來網友回應,像是好菜、草莓、D能而等字眼,結果通通被告,只是這位黃同學也受波及。只是這樣現象,已經引發立委和法界人士憂心,不管有沒有造成箝制言論自由,興訟浮濫,由於現行法律上,妨害名譽屬於告訴乃論,網路上發言前,恐怕得先三思後行。
資料來源:http://www.2home.com.tw/bbs/viewthread.php?tid=9969
玩過BBS討論版的人都知道,對文章有不同意見,可以發出所謂的噓文回應,只是有網友因為醫學觀點不同,回了只有你會造謠這樣的話,就被告妨礙名譽,另外也有人對被管制休假的阿兵哥,回了地上菜蟲撿一撿吧,也被告,因此有立委憂心網路興訟浮濫的問題。看著BBS上的對話,中醫系畢業的廖先生很無奈,為了生薑能不能治脹氣,和網友引發筆戰,最後卻被控妨害名譽為了這些網路回應,廖先生最近得經常從老家彰化,北上出庭其實為了版上討論的醫學問題,見解不同,還有100多個人被告。
而提出訴訟的,正是這位江姓網友引發爭議的還有段文章,有位快要退伍的阿兵哥,碰上ECFA遊行管制休假,上網抒發心情,引來網友回應,像是好菜、草莓、D能而等字眼,結果通通被告,只是這位黃同學也受波及。只是這樣現象,已經引發立委和法界人士憂心,不管有沒有造成箝制言論自由,興訟浮濫,由於現行法律上,妨害名譽屬於告訴乃論,網路上發言前,恐怕得先三思後行。
資料來源:http://www.2home.com.tw/bbs/viewthread.php?tid=9969
網路亂發言 小心法律纏身被告誹謗
【大紀元2012年01月04日訊】(據中廣新聞杜大澂報導)以拍貓聞名的攝影師「貓夫人」,因為新書《台灣這裡貓當家》被網友攻擊成「文化騙子」、「斂財」,她不滿遭到汙衊憤而提告。法界人士表示,網路的言論仍受法律規範,愈來愈多人因為網路發言不慎而付出法律代價。以最近的判例來看,部落客「維尼媽」因為不滿醫師診治態度,PO文說:「沒有包紅包,才受到這樣的對待」,經過醫師提告,被判賠50萬元。
化名「貓夫人」的攝影師簡佩玲,也是猴硐「貓村」的催生者,但她最近出新書,卻被一名網友在臉書上開罵,說是文化騙子,出書是為了歛財,貓夫人要求公開道歉,也寄出存證信函,不過,沒有得到善意回應,因此,決定控告誹謗。 事實上,網路上發言不慎被告的案例不少,台中市一名劉姓女子在網誌上批評一家牛肉麵店的味道太鹹,店內又有蟑螂,相當不衛生,但沒有佐證照片,結果被依妨害名譽判處拘役30天、緩刑二年,同時要向店家道歉並賠償二十萬元。 知名部落客「維尼媽」則是因為兒子受傷就醫,不滿醫師態度,在網路上影射醫師收紅包,被判要賠50萬元,還要在部落格道歉。法界人士表示,網路言論仍受法律規範,沒憑沒據亂爆料或者罵人,小心吃上官司。
資料來源:http://tw.epochtimes.com/b5/12/1/4/n3476344.htm%E7%B6%B2%E8%B7%AF%E4%BA%82%E7%99%BC%E8%A8%80-%E5%B0%8F%E5%BF%83%E6%B3%95%E5%BE%8B%E7%BA%8F%E8%BA%AB%E8%A2%AB%E5%91%8A%E8%AA%B9%E8%AC%97
化名「貓夫人」的攝影師簡佩玲,也是猴硐「貓村」的催生者,但她最近出新書,卻被一名網友在臉書上開罵,說是文化騙子,出書是為了歛財,貓夫人要求公開道歉,也寄出存證信函,不過,沒有得到善意回應,因此,決定控告誹謗。 事實上,網路上發言不慎被告的案例不少,台中市一名劉姓女子在網誌上批評一家牛肉麵店的味道太鹹,店內又有蟑螂,相當不衛生,但沒有佐證照片,結果被依妨害名譽判處拘役30天、緩刑二年,同時要向店家道歉並賠償二十萬元。 知名部落客「維尼媽」則是因為兒子受傷就醫,不滿醫師態度,在網路上影射醫師收紅包,被判要賠50萬元,還要在部落格道歉。法界人士表示,網路言論仍受法律規範,沒憑沒據亂爆料或者罵人,小心吃上官司。
資料來源:http://tw.epochtimes.com/b5/12/1/4/n3476344.htm%E7%B6%B2%E8%B7%AF%E4%BA%82%E7%99%BC%E8%A8%80-%E5%B0%8F%E5%BF%83%E6%B3%95%E5%BE%8B%E7%BA%8F%E8%BA%AB%E8%A2%AB%E5%91%8A%E8%AA%B9%E8%AC%97
按「讚」也被告 什麼跟什麼!
2009年8月3日,知名潮店前員工因為老板積欠薪水,心存不滿,在臉書(facebook)發文:「該死的!為什麼其他人都拿到5月份薪水,就我沒有?既然這樣又幹嘛傳簡訊來說7月底可以拿到?當白痴在耍喔?」另一位也被積欠薪水的劉先生留言:「哇靠,夜壺真的有夠臭,下地獄去吧!」
事隔一年,劉先生收到高雄地檢署的傳票,才得知被老板針對此留言控告他妨害名譽。2011年9月底,他前往板橋地檢署遠距離視訊出庭。除此之外,另外一名許小姐在另一篇抱怨「積欠薪水」的網誌中按「讚」,也一併被告了。
劉先生表示,做白工難免會不滿,發洩情緒,老板連路人按個「讚」也要告,真的太過分了。許小姐也說明,生平第一次收到傳票,她也不認識老板,只是看到朋友的網誌後,隨意按個「讚」,也沒有發言,就被告了。這樣以後誰還敢玩臉書?
臉書,已成為現代人聯繫彼此情感的重要社群網站,年輕人幾乎都離不開它。即使沒有天天見面,甚至朋友身處國外,也能發揮「天涯若比鄰」的功能。如臉書這類的社群網站正扮演現代人生活交際不可或缺的關鍵角色,但是,既有的法律規範如何看待這類社群網站的使用?我們使用社群網站的同時,又要如何避免觸法呢?
對於不同的傳播媒介,法律規範並無不同 傳播科技越來越進步,網路也逐漸發達,尤其在電信業者廣泛提供3G上網服務以後,上網不再只能坐在家裡或固定處所,而是帶著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到處趴趴走。網友也喜歡隨時隨地在社群網站上發表動態,不但能分享吃的、看的或聽的即時資訊,還能發表看法、推薦或抱怨商家,甚至是將自己遭遇的大小事情放上網路。不管你在什麼地方,都能快速傳遞及接收資訊與想法。這就是網路的魔力,讓我們每天都有「天涯若比鄰」的感覺。
然而,面對傳播科技的進步,基本的法律規範並無重大改變。例如依據《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公然侮辱人者,構成犯罪。如果有「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的事實,構成《刑法》第310條第1項的「誹謗罪」。因此網路上的言論,就同樣受到《刑法》的法律規範,這現實生活世界所發生的事沒有不同。我們不會因為在網路上發表意見而免除原本即有的刑事或民事的法律責任。只要在網路上「亂講話」甚至「講錯話」,就跟現實生活「亂講話」或「講錯話」一樣,都必須受到處罰。
網路,只是讓你我更快了解彼此的最新想法或動態,這個工具讓我們能聯繫地更頻繁,但是這不代表可以在線上「亂講話」。許多人認為,因為網路上不是用真名發言,所以在網路上罵人或亂講話,不會受到法律處罰,這種觀念真是大錯特錯。事實上,亂講話的人當然有法律責任,即使不同真名發表,頂多只是追究責任時沒有辦法一下子就找到「行為人」而已,何況藉由IP網址的定位,要找到網路上的「行為人」通常也不難。現實生活中對言論自由的限制,在網路上當然也是一樣的。
按「讚」不犯法? 當然,社群網站提供了許多更多不同的發言方式,以臉書為例,使用者可以不用回應其他人的留言,只要按個「讚」,就是個善意回應了。按「讚」,成為年輕人對話中的重要元素。有時候,或許沒有任何想回應的話,但按個「讚」,代表我心裡支持你。這個「讚」,真是彼此溝通感情的好橋樑。
可是,在本案中,許小姐路過朋友的臉書按個「讚」,竟然就被老板提告了。幸好承辦本案的檢察官調查審酌後認為,按「讚」是臉書的預設功能,使用者用來表達關心、認同,功能類似於「閱」,許小姐並未積極留言附和,最後將她予以不起訴處分。換言之,檢察官認為按「讚」這件事,還不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但必須注意的是,有些使用者除了按「讚」以外,更會進一步按下「分享」,就會將原來「亂罵人」的言論向第三人散播,這樣很可能會吃上官司唷!
在此,我們想要提醒讀者,檢察官的判斷會因為每個個案而有所不同。是否「毀損他人名譽」,必須綜合所有客觀情事加以判斷,在這個個案中,按「讚」或許不違法,但不代表在下一個個案中,按「讚」就會沒事。而且,在每一個個案中,承辦檢察官都會有各自不同的判斷,尤其社群網站是新興媒體,我國司法對此尚未累積大量案例,使用者仍須小心。
使用臉書等社群網站時應注意的事項 誠如上述,台灣的法律規範,就不同的傳播媒介,並無太大不同。在現實生活中受到處罰的言論,在網路世界,同樣受到限制。其實,換個角度想,在現實世界所傳遞的訊息,如果造成他人不舒服,或者讓人覺得權利受到侵害,難道在網路世界就不會讓人覺得不舒服嗎?網路世界能將訊息傳遞得更快,應該是會讓人更不舒服,也對個人的權利造成更大的侵害吧!所以,為什麼在網路世界亂講話就能免責?
除了上述提到的「誹謗性言論」以外,在臉書留言也應該避免用恐嚇或煽動他人犯罪的字眼。如果言論內容涉及商業廣告,也要避免「廣告不實」。一旦被主管機關發現,也很有可能受到處分(罰鍰)。除此之外,張貼影片也要注意,不要任意散佈內容猥褻的影音照片,避免觸法。總而言之,日常生活中會被處罰的事情,到網路上發言同樣會受到處罰。而且,網路留言通常會有留存紀錄,更容易「罪證確鑿」。
除了臉書以外,大學生還常使用批踢踢(http://telnet://ptt.cc)搜尋資訊,在上面有提供各種資訊的看板,包括八卦(gossip)板。在八卦板上,許多網友在板上爆料,如果沒有任何依據就侵害他人的名譽,也有可能會吃上官司。或許有人會認為八卦板的目的就是要telnet://ptt.cc讓大家聽到更多的八卦,讓資訊更加流通,所以,無論爆什麼八卦都沒有關係,根本不會違法。但是,這就跟臉書一樣,都只是提供一個使用媒介平台,但在板上爆料同樣沒有理由免除法律責任。也許有人會問,八卦版那麼多八卦,也沒有看到多少人被告,有那麼嚴重嗎?其實這是因為傳述八卦一般會涉及的誹謗罪或公然侮辱罪都是告訴乃論罪,也許對方不知道或是不很在乎,甚至與人為善,但再多的「沒事」不代表下一次會「沒事」。
總之,網路世界變化萬千,無論未來科技發展如何,都只是改變你我的溝通型態,但不代表就能夠恣意地發言,利用網路溝通仍然受到傳統法律的規範。相反地,正因為網路無遠弗屆,發言會不斷地被轉載,所以,只要每個網民發言更謹慎、更小心,才能在享受使用網路的便利之餘,不發生侵害他人或被他人侵害的困擾。
(黃旭田為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財團法人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董事、長期關注國內法治教育;戴智權為財團法人卓越新聞獎基金會特約專欄作家、律師高考及格)
參考資料黃哲民(2011年12月23日)。〈臉書按「讚」挨告 不起訴〉,《蘋果日報》。取自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908437/IssueID/20111223蔣永佑、郭芷余(2011年10月22日)。〈員工不滿潮店欠薪 臉書吐怨 路人按讚挨告〉,《蘋果日報》。取自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57855/IssueID/20111022〈臉書按讚也被告?潮店老闆欺人太甚!〉(2011年10月24日),《今日新聞網》。取自http://www.nownews.com/2011/10/24/11490-2751613.htm
資料來源:http://www.feja.org.tw/modules/news007/article.php?storyid=901
事隔一年,劉先生收到高雄地檢署的傳票,才得知被老板針對此留言控告他妨害名譽。2011年9月底,他前往板橋地檢署遠距離視訊出庭。除此之外,另外一名許小姐在另一篇抱怨「積欠薪水」的網誌中按「讚」,也一併被告了。
劉先生表示,做白工難免會不滿,發洩情緒,老板連路人按個「讚」也要告,真的太過分了。許小姐也說明,生平第一次收到傳票,她也不認識老板,只是看到朋友的網誌後,隨意按個「讚」,也沒有發言,就被告了。這樣以後誰還敢玩臉書?
臉書,已成為現代人聯繫彼此情感的重要社群網站,年輕人幾乎都離不開它。即使沒有天天見面,甚至朋友身處國外,也能發揮「天涯若比鄰」的功能。如臉書這類的社群網站正扮演現代人生活交際不可或缺的關鍵角色,但是,既有的法律規範如何看待這類社群網站的使用?我們使用社群網站的同時,又要如何避免觸法呢?
對於不同的傳播媒介,法律規範並無不同 傳播科技越來越進步,網路也逐漸發達,尤其在電信業者廣泛提供3G上網服務以後,上網不再只能坐在家裡或固定處所,而是帶著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到處趴趴走。網友也喜歡隨時隨地在社群網站上發表動態,不但能分享吃的、看的或聽的即時資訊,還能發表看法、推薦或抱怨商家,甚至是將自己遭遇的大小事情放上網路。不管你在什麼地方,都能快速傳遞及接收資訊與想法。這就是網路的魔力,讓我們每天都有「天涯若比鄰」的感覺。
然而,面對傳播科技的進步,基本的法律規範並無重大改變。例如依據《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公然侮辱人者,構成犯罪。如果有「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的事實,構成《刑法》第310條第1項的「誹謗罪」。因此網路上的言論,就同樣受到《刑法》的法律規範,這現實生活世界所發生的事沒有不同。我們不會因為在網路上發表意見而免除原本即有的刑事或民事的法律責任。只要在網路上「亂講話」甚至「講錯話」,就跟現實生活「亂講話」或「講錯話」一樣,都必須受到處罰。
網路,只是讓你我更快了解彼此的最新想法或動態,這個工具讓我們能聯繫地更頻繁,但是這不代表可以在線上「亂講話」。許多人認為,因為網路上不是用真名發言,所以在網路上罵人或亂講話,不會受到法律處罰,這種觀念真是大錯特錯。事實上,亂講話的人當然有法律責任,即使不同真名發表,頂多只是追究責任時沒有辦法一下子就找到「行為人」而已,何況藉由IP網址的定位,要找到網路上的「行為人」通常也不難。現實生活中對言論自由的限制,在網路上當然也是一樣的。
按「讚」不犯法? 當然,社群網站提供了許多更多不同的發言方式,以臉書為例,使用者可以不用回應其他人的留言,只要按個「讚」,就是個善意回應了。按「讚」,成為年輕人對話中的重要元素。有時候,或許沒有任何想回應的話,但按個「讚」,代表我心裡支持你。這個「讚」,真是彼此溝通感情的好橋樑。
可是,在本案中,許小姐路過朋友的臉書按個「讚」,竟然就被老板提告了。幸好承辦本案的檢察官調查審酌後認為,按「讚」是臉書的預設功能,使用者用來表達關心、認同,功能類似於「閱」,許小姐並未積極留言附和,最後將她予以不起訴處分。換言之,檢察官認為按「讚」這件事,還不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但必須注意的是,有些使用者除了按「讚」以外,更會進一步按下「分享」,就會將原來「亂罵人」的言論向第三人散播,這樣很可能會吃上官司唷!
在此,我們想要提醒讀者,檢察官的判斷會因為每個個案而有所不同。是否「毀損他人名譽」,必須綜合所有客觀情事加以判斷,在這個個案中,按「讚」或許不違法,但不代表在下一個個案中,按「讚」就會沒事。而且,在每一個個案中,承辦檢察官都會有各自不同的判斷,尤其社群網站是新興媒體,我國司法對此尚未累積大量案例,使用者仍須小心。
使用臉書等社群網站時應注意的事項 誠如上述,台灣的法律規範,就不同的傳播媒介,並無太大不同。在現實生活中受到處罰的言論,在網路世界,同樣受到限制。其實,換個角度想,在現實世界所傳遞的訊息,如果造成他人不舒服,或者讓人覺得權利受到侵害,難道在網路世界就不會讓人覺得不舒服嗎?網路世界能將訊息傳遞得更快,應該是會讓人更不舒服,也對個人的權利造成更大的侵害吧!所以,為什麼在網路世界亂講話就能免責?
除了上述提到的「誹謗性言論」以外,在臉書留言也應該避免用恐嚇或煽動他人犯罪的字眼。如果言論內容涉及商業廣告,也要避免「廣告不實」。一旦被主管機關發現,也很有可能受到處分(罰鍰)。除此之外,張貼影片也要注意,不要任意散佈內容猥褻的影音照片,避免觸法。總而言之,日常生活中會被處罰的事情,到網路上發言同樣會受到處罰。而且,網路留言通常會有留存紀錄,更容易「罪證確鑿」。
除了臉書以外,大學生還常使用批踢踢(http://telnet://ptt.cc)搜尋資訊,在上面有提供各種資訊的看板,包括八卦(gossip)板。在八卦板上,許多網友在板上爆料,如果沒有任何依據就侵害他人的名譽,也有可能會吃上官司。或許有人會認為八卦板的目的就是要telnet://ptt.cc讓大家聽到更多的八卦,讓資訊更加流通,所以,無論爆什麼八卦都沒有關係,根本不會違法。但是,這就跟臉書一樣,都只是提供一個使用媒介平台,但在板上爆料同樣沒有理由免除法律責任。也許有人會問,八卦版那麼多八卦,也沒有看到多少人被告,有那麼嚴重嗎?其實這是因為傳述八卦一般會涉及的誹謗罪或公然侮辱罪都是告訴乃論罪,也許對方不知道或是不很在乎,甚至與人為善,但再多的「沒事」不代表下一次會「沒事」。
總之,網路世界變化萬千,無論未來科技發展如何,都只是改變你我的溝通型態,但不代表就能夠恣意地發言,利用網路溝通仍然受到傳統法律的規範。相反地,正因為網路無遠弗屆,發言會不斷地被轉載,所以,只要每個網民發言更謹慎、更小心,才能在享受使用網路的便利之餘,不發生侵害他人或被他人侵害的困擾。
(黃旭田為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財團法人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董事、長期關注國內法治教育;戴智權為財團法人卓越新聞獎基金會特約專欄作家、律師高考及格)
參考資料黃哲民(2011年12月23日)。〈臉書按「讚」挨告 不起訴〉,《蘋果日報》。取自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908437/IssueID/20111223蔣永佑、郭芷余(2011年10月22日)。〈員工不滿潮店欠薪 臉書吐怨 路人按讚挨告〉,《蘋果日報》。取自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57855/IssueID/20111022〈臉書按讚也被告?潮店老闆欺人太甚!〉(2011年10月24日),《今日新聞網》。取自http://www.nownews.com/2011/10/24/11490-2751613.htm
資料來源:http://www.feja.org.tw/modules/news007/article.php?storyid=901
遭欠薪員工發怨文 按讚也被告
2011年10月22日07:56
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為朋友「讚聲」,按「讚」留言也被告。一名販售Dr. Martens(馬汀大夫鞋)的知名潮店「夠壞堂」前員工愛蜜麗在臉書po文,抱怨前老闆胡晶南(42歲)積欠薪水,曾在《滾》雜誌工作、也被前老闆胡男欠薪的Eric留言,「哇靠,夜壺真的有夠臭,下地獄去吧!」
事隔一年,家住北部的Eric收到高雄地檢署傳票,上月底他前往板橋地檢署遠距視訊出庭,才知是胡晶南針對該留言告他妨害名譽。另一名許小姐僅因在另篇抱怨的臉書網誌中按讚,也一併被告。
事隔一年,家住北部的Eric收到高雄地檢署傳票,上月底他前往板橋地檢署遠距視訊出庭,才知是胡晶南針對該留言告他妨害名譽。另一名許小姐僅因在另篇抱怨的臉書網誌中按讚,也一併被告。
史上最多被告人? 許博允將告7000網友
2012-10-30 08:41:57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
在臉書上按「讚」,到底有沒有可能惹上官司?
新象創辦人許博允與女聲樂家之間,為「性騷」疑案互控的行動將再添一樁,而且,被告人將擴及網路上曾經在「聲援受害女音樂家,強烈譴責〝許博允仗勢猥褻性騷〞」臉書上按「讚」的網民。
10月22日,許博允在「聲援受害女音樂家,強烈譴責〝許博允仗勢猥褻性騷〞」臉書上PO文表示,「我是許博允,在此敬告,本人將於24小時之後將直接到警察局,對發起這個『公然侮辱』臉書的人,和所有按『讚』的參與者提出『公然侮辱』告訴及民事賠償。」
截至昨天為止,許博允本人並未真的為此提告,在該臉書上按「讚」的人數已超過7000人,還有人貼文表示,「我有個朋友是律師,今天詢問了她關於按“讚”會不會被告的事情,她說完全不會被告。」
不過,許博允認為,按刑法309條,「公然侮辱人者」就是違法,「臉書是『公然』,『猥褻性騷』當然是侮辱。」昨天人還在國外的許博允說,等他回國,一定會提告。
資料來源:http://news.pchome.com.tw/entertainment/libertytimes/20121030/index-13515480473584525006.html
在臉書上按「讚」,到底有沒有可能惹上官司?
新象創辦人許博允與女聲樂家之間,為「性騷」疑案互控的行動將再添一樁,而且,被告人將擴及網路上曾經在「聲援受害女音樂家,強烈譴責〝許博允仗勢猥褻性騷〞」臉書上按「讚」的網民。
10月22日,許博允在「聲援受害女音樂家,強烈譴責〝許博允仗勢猥褻性騷〞」臉書上PO文表示,「我是許博允,在此敬告,本人將於24小時之後將直接到警察局,對發起這個『公然侮辱』臉書的人,和所有按『讚』的參與者提出『公然侮辱』告訴及民事賠償。」
截至昨天為止,許博允本人並未真的為此提告,在該臉書上按「讚」的人數已超過7000人,還有人貼文表示,「我有個朋友是律師,今天詢問了她關於按“讚”會不會被告的事情,她說完全不會被告。」
不過,許博允認為,按刑法309條,「公然侮辱人者」就是違法,「臉書是『公然』,『猥褻性騷』當然是侮辱。」昨天人還在國外的許博允說,等他回國,一定會提告。
資料來源:http://news.pchome.com.tw/entertainment/libertytimes/20121030/index-13515480473584525006.html
臉書抱怨老闆欠薪 按個讚就被告
新北市一個在知名潮店工作的劉先生,看到同事在臉書上PO文抱怨老闆頂讓公司又欠薪,也留言聲援,還有一名許小姐順手按個讚沒有留言,結果都接到地檢署傳票,被潮店老闆告妨害名譽,對於這名老闆一口氣對PO文和所有留言的7名員工通通提出告訴,被告的劉先生表示不平,按讚的許小姐也認為很瞎,不過不少臉書網友也說,告得成再說,不會因此就不敢再按讚。
不少人使用社群網站臉書,看到認同的發文都會按讚,但有一個潮店員工在臉書上抱怨公司欠薪不給,發文後包括發文者,回應的同事,甚至是路過按讚的朋友,通通都被這間公司的胡姓老闆提告,指他們妨害名譽,被告的劉先生22號出面說,當時發文的小姐只是抱怨薪水沒有領到,因為力挺朋友,就想說幫她講話,因此留言說"下地獄吧",但他也強調沒有特別要指誰的意思。
而只是按讚就被告的許小姐,生平第一次收到傳票十分驚恐,她說完全沒有留言回應,更沒有罵這名老闆,只是按個讚就被告;劉先生也說,胡老闆有打電話給許小姐,說不想被告就拿錢出來和解;雖然有人認為按讚就被告,以後誰敢玩臉書,但不少臉書網友也說,告得成再說,因為依照法律規定,如果外人猜不出po文內容罵誰,就不構成公然侮辱或誹謗罪,而只是按讚沒留言更難以入罪,而對這些說法,這位胡姓老闆手機轉接語音信箱,也沒有再回應。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E8%87%89%E6%9B%B8%E6%8A%B1%E6%80%A8%E8%80%81%E9%97%86%E6%AC%A0%E8%96%AA-%E6%8C%89%E5%80%8B%E8%AE%9A%E5%B0%B1%E8%A2%AB%E5%91%8A-050045353.html
臉書按「讚」挨告 不起訴
【黃哲民╱新北報導】在臉書(facebook)按「讚」竟挨告!二十歲女子許菀容看完網友朱志強在臉書暗諷老闆胡晶南的文章後,隨手按「讚」,事後竟被胡男提告誹謗。但檢方認定,按「讚」已成許多臉書使用者的習慣與本能,有時作用僅類似於「閱」,且許女未留言呼應,昨將她不起訴。
「誰還敢玩臉書」
檢方查出,胡晶南是專賣潮T的「夠壞堂」前負責人,朱志強因高雄豪雨成災,住家距上班的服飾店太遠,打電話向胡晶南請假被拒,以暱稱「Tomato Ju」在個人臉書塗鴉牆貼文「長年住在市區的人怎麼會瞭解淹水的痛苦,他對淹水的認知應該僅限於游泳池吧」,暗諷老闆不體恤員工,許女等十多名網友分別按讚或留言相挺,結果全部被告加重誹謗。
全案目前仍由高雄地檢署偵辦中,許菀容因家住新北市,被移轉板橋地檢署偵辦,她供稱不識胡男,和朱男也不熟,不清楚兩人糾紛細節,也忘記當初為何按「讚」,並曾向《蘋果》投訴:「真倒楣,以後誰敢玩臉書?」
全案目前仍由高雄地檢署偵辦中,許菀容因家住新北市,被移轉板橋地檢署偵辦,她供稱不識胡男,和朱男也不熟,不清楚兩人糾紛細節,也忘記當初為何按「讚」,並曾向《蘋果》投訴:「真倒楣,以後誰敢玩臉書?」
作用類似於「閱」
檢察官認定按「讚」是臉書預設功能,使用者習於用來表達關心、認同或僅類似於「閱」,許女未留言積極附和朱男,難認有破壞胡男名譽犯意。朱男及胡男昨聯繫不上。
丁國琳臉書遭恐嚇報警 按「讚」的也告
【聯合追星網╱綜合報導】
媒體報導,經常在本土劇八點檔演大反派的女星丁國琳,又傳出在臉書遭到網友恐嚇,日前有位蘇姓網友在她的臉書留言「多注意你女兒的安全,『不要學,姓白的』,我不想在(再)處理一次。」,丁國琳事後到基隆深澳坑派出所報案,連2名按「讚」的網友也一起告。這是丁最一年來第3度因網友恐嚇或辱罵報警處理,她否認為宣傳專輯炒新聞,「小孩是我的死穴也是我的底線,不容出任何差錯。」,不少粉絲也上網留言支持她應提告。
丁國琳表示,每個小孩是每位父母心中的寶,不要挑戰父母保護孩子的心,但因她新專輯目前銷售量僅2000多張,部分媒體質疑是否有炒新聞之嫌?她嚴正否認表示,目前並非唱片宣傳期,「我幹麻炒這個新聞。小孩是我死穴,絕不容許她的安全受威脅。」。丁國琳去年5月~7月遭網友恐嚇,威脅到她與女兒「小饅頭」的人身安全,她在臉書上公開說明,前兩位恐嚇她的人都已判決,各服40小時社區勞動服務,執行完40小時服務後若兩年內再犯,直接處5年有期徒刑。
對於頻遭入戲網友嗆聲,丁國琳無奈表示:是不是我的演技太好?讓觀眾分不清現實跟戲劇,她說自己只是個單親媽媽、需要努力工作養小孩的家長,沒有選擇角色的權利。而丁國琳報案告蘇姓網友公然恐嚇,傳她連按讚的2個網友也一起告,引發網路討論「按個讚」是否也需要負責的話題。丁國琳表示:「網路沒有免責權,要為自己行為負責,按讚的人,我不是想告他們,只是要他們到案說明。」。媒體報導,有網友稱該蘇姓網友所指「姓白的」可能是指白冰冰遇害的女兒白曉燕,也有人覺得或許是指三立本土劇中角色(白嘉明、白可欣)。丁國琳則說:我戲中沒有女兒,也不去揣測他指的是誰,只針對他威脅到我女兒的部分報案。
【2012/06/14 聯合追星網】

資料來源: 丁國琳臉書遭恐嚇報警 按「讚」的也告 | 新聞專題 | udn 聯合追星網 http://stars.udn.com/newstars/collect/CollectPage.do?cid=9812#ixzz2ESGvQntP
媒體報導,經常在本土劇八點檔演大反派的女星丁國琳,又傳出在臉書遭到網友恐嚇,日前有位蘇姓網友在她的臉書留言「多注意你女兒的安全,『不要學,姓白的』,我不想在(再)處理一次。」,丁國琳事後到基隆深澳坑派出所報案,連2名按「讚」的網友也一起告。這是丁最一年來第3度因網友恐嚇或辱罵報警處理,她否認為宣傳專輯炒新聞,「小孩是我的死穴也是我的底線,不容出任何差錯。」,不少粉絲也上網留言支持她應提告。
丁國琳表示,每個小孩是每位父母心中的寶,不要挑戰父母保護孩子的心,但因她新專輯目前銷售量僅2000多張,部分媒體質疑是否有炒新聞之嫌?她嚴正否認表示,目前並非唱片宣傳期,「我幹麻炒這個新聞。小孩是我死穴,絕不容許她的安全受威脅。」。丁國琳去年5月~7月遭網友恐嚇,威脅到她與女兒「小饅頭」的人身安全,她在臉書上公開說明,前兩位恐嚇她的人都已判決,各服40小時社區勞動服務,執行完40小時服務後若兩年內再犯,直接處5年有期徒刑。
對於頻遭入戲網友嗆聲,丁國琳無奈表示:是不是我的演技太好?讓觀眾分不清現實跟戲劇,她說自己只是個單親媽媽、需要努力工作養小孩的家長,沒有選擇角色的權利。而丁國琳報案告蘇姓網友公然恐嚇,傳她連按讚的2個網友也一起告,引發網路討論「按個讚」是否也需要負責的話題。丁國琳表示:「網路沒有免責權,要為自己行為負責,按讚的人,我不是想告他們,只是要他們到案說明。」。媒體報導,有網友稱該蘇姓網友所指「姓白的」可能是指白冰冰遇害的女兒白曉燕,也有人覺得或許是指三立本土劇中角色(白嘉明、白可欣)。丁國琳則說:我戲中沒有女兒,也不去揣測他指的是誰,只針對他威脅到我女兒的部分報案。
【2012/06/14 聯合追星網】
資料來源: 丁國琳臉書遭恐嚇報警 按「讚」的也告 | 新聞專題 | udn 聯合追星網 http://stars.udn.com/newstars/collect/CollectPage.do?cid=9812#ixzz2ESGvQntP
FB發文諷老闆 網友按「讚」也挨告?
20歲的許小姐,看到網友PO文,暗諷知名潮店前老闆胡晶南積欠薪水,順手就在臉書上按個讚。沒想到卻被胡晶南提告誹謗。但現在檢方認定,按讚是許多網友的使用習慣,作用就等同於已經看過的意思,認為許小姐僅是按讚,沒有留言呼應,裁定不起訴。
劉先生覺得好無奈,一切的起因就是這篇PO文,一名潮店員工愛蜜莉不滿老闆欠薪水在臉書大罵把我當白痴在耍嗎?看愛蜜莉這麼生氣,劉姓同事也在下面留言回覆,暗諷老闆是夜壺。只是留言讚聲,沒想到卻吃上官司,而且不僅劉先生一人,就連在下面按讚的網友許小姐也一併挨告。
許小姐嚇壞了,沒想到自己小小一個動作竟然被告,但檢察官認為,許多網友已經習慣看到訊息就在下面按個讚,代表是已經看過的意思,現在判決不起訴,許小姐也總算能鬆一口氣。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fb%E7%99%BC%E6%96%87%E8%AB%B7%E8%80%81%E9%97%86-%E7%B6%B2%E5%8F%8B%E6%8C%89-%E8%AE%9A-%E4%B9%9F%E6%8C%A8%E5%91%8A-043445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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