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的誕生,有人說這是一個史無前例平等開闊的言論空間,許多網路的使用者也視網路空間為言論自由的最後一片淨土。然而,從1997年開始,一連串的網路言論的失序事件接連上演,引發各界對網路誹謗與言論自由的一陣討論聲浪。
首先是淡江大學一名學生在BBS上罵了校長一句「哈巴狗」,被記了一個大過;政大外交系邱姓學生則在BBS上發表文章,指摘該系趙姓教授利用學生來完成自己的學術著作,此案,也成了網路誹謗判刑的首例。另在1998年3月,網路上流傳一則某公司所生產之衛生棉,裡面含有蟲卵的不實消息。
近來則有國內首宗「網路散布股市謠言」案件,警方將嫌犯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 以及文化大學華岡BBS「性版」因被教育部指為有「不當的言論」而被強制關站,引起學生們的反彈。
在台灣近年來發生的幾個網路言論事件裡,無論是政府的管制或是法院的判決都引發不少正反兩極的評價,其中最受爭執者不外乎「不實言論」能否受到言論自由保障。淡江大傳系助理教授劉靜怡認為「對於言論自由稍有涉獵者,應該都知道言論自由基本理念之一乃強調『非真實性的觀點』不受非難,唯有『非真實性的陳述』,才應受到制裁」 。 不過,也有學者認為,在這個由人類智慧與科技結合的網路空間裡,有著許多不確定與模糊的地帶,但科技畢竟是為人類所用,自然也就不能免於人類的規範之外。
從上述的案例以及學者們正反兩極的評價觀點,在在顯示出網路規範的不易,畢竟科技的發展日新月異,立法的速度終究趕不上科技發展的腳步,在此之中,便產生許多法律適用上的問題與爭議。
此外,在討論網路規範的同時,網路世界裡的價值標準、規範方式,應如何調整?而在基於網路媒體的特性上,有哪些是應當予以特別考量與保護之處?此外,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保障原則,應如何移植到網路世界裡?
因故,此份報告期望能從網路言論的意義與價值著手討論,來探討何以網路言論的案件會引起這麼多正反評價;其次,探討網路媒體的特性,以及網路犯罪的類型與特質;以及在我國「網路管理法」尚未制訂完成前,現行法律如何移植到網路世界中予以規範;最後依據網路媒體的特性,提出一些網路規範的粗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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