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

網路暱稱不可亂取 避免惹官司

益仁平時除了學校生活以外,喜歡上網談天,總是幻想有一天可以在網路上遇見心儀的女孩,和她手牽著手漫步校園。

  這一天,益仁又在網路上開了一個新的聊天室,他剛好想到吳三桂和陳圓圓的故事,一時心血來潮,就把暱稱取成「陳援元」。

  益仁登入聊天室後,馬上有自稱「美少女」的網友主動和益仁談天,兩人越談越高興。美少女表示最近缺錢花用,又想買衣服和包包,如果益仁願意帶她去逛街、買東西,她很樂意見面,甚至進一步成為男女朋友。益仁被突如其來的桃花運沖昏了頭,雖然口袋裡沒什麼錢,但是想先見面再說。兩人繼續在聊天室一來一往的對談。

  「我現在不大方便,能不能留下電話和住址?」

  「不用吧?我們直接見面就好啦!」

  「你是不是不想和我交朋友?不然我找別人好了。」

  「好啦!你明天要聯絡我喲!」

  不料,第二天,益仁接到警察通知他必須到警局做筆錄。原來「美少女」是警察假裝的,藉著這種方式引出意圖援助交際的男子。



1.文中的益仁為何犯法?
2.相關法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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