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日 星期六

網路「噓文」 當心被告!

民視 (2010-11-16 21:55)
玩過BBS討論版的人都知道,對文章有不同意見,可以發出所謂的噓文回應,只是有網友因為醫學觀點不同,回了只有你會造謠這樣的話,就被告妨礙名譽,另外也有人對被管制休假的阿兵哥,回了地上菜蟲撿一撿吧,也被告,因此有立委憂心網路興訟浮濫的問題。看著BBS上的對話,中醫系畢業的廖先生很無奈,為了生薑能不能治脹氣,和網友引發筆戰,最後卻被控妨害名譽為了這些網路回應,廖先生最近得經常從老家彰化,北上出庭其實為了版上討論的醫學問題,見解不同,還有100多個人被告。

而提出訴訟的,正是這位江姓網友引發爭議的還有段文章,有位快要退伍的阿兵哥,碰上ECFA遊行管制休假,上網抒發心情,引來網友回應,像是好菜、草莓、D能而等字眼,結果通通被告,只是這位黃同學也受波及。只是這樣現象,已經引發立委和法界人士憂心,不管有沒有造成箝制言論自由,興訟浮濫,由於現行法律上,妨害名譽屬於告訴乃論,網路上發言前,恐怕得先三思後行。


資料來源:http://www.2home.com.tw/bbs/viewthread.php?tid=9969

1 則留言:

  1. [Data] 網路「噓文」
    [Warrant]人有言論自由
    [Backing] 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的毀謗罪,侵害了個人法益,是屬於犯罪行為
    [Qualifier]我認為網友的行為違法
    [Rebuttal]除非他有證據證實不是指退伍的阿兵哥
    [Claim]所以我認為網友的行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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